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1:43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3:32
这道题是有真实案例的。二审纠错,结论就是盗伐林木罪。楼主还嘴硬?108就是大爷?107就是孙子?这逻辑很强 ...

有判例又如何?您可以附上案例,结合本案点评!好不好?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4:58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3:32
这道题是有真实案例的。二审纠错,结论就是盗伐林木罪。楼主还嘴硬?108就是大爷?107就是孙子?这逻辑很强 ...

盗窃罪的要件是“以占有为目的”啊,可是,本案,滥伐后就丢在一边了,整个案件描述里面没有提到“占有目的”;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16:02

王法平 发表于 2020-12-10 13:38
明显的是同行攻击性文章吗

八戒是考生;
八戒不才,但是八戒相信考生中有冉冉升起的红太阳;
八戒更加的相信,考生中一定有比老师高明的,因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是历史的必然法则;
有人说考生和老师比较如何如何;
八戒直接说了,就是考生和老师比较了,又如何?
考生八戒里面也是有985本硕博,只不过“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罢了;
考生中的八戒学法晚了几天,但是八戒考生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弘扬法治思想的火热的心;
考生八戒“就主观题”诉说衷肠为造福天下像八戒一样的考生,乐乎哉!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5:50:01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4
盗窃罪的要件是“以占有为目的”啊,可是,本案,滥伐后就丢在一边了,整个案件描述里面没有提到“占有目的”;

嗯。你说的基本上与机构老师说法一样。我问你,小偷为了作案盗窃机动车,做完案后又抛弃了机动车,导致机动车损坏,算不算盗窃罪?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5:51:29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4
盗窃罪的要件是“以占有为目的”啊,可是,本案,滥伐后就丢在一边了,整个案件描述里面没有提到“占有目的”;

盗伐林木后弃置不用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法律不做评价。况且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有砍伐证的。题目中那两个鬼鬼祟祟的有砍伐证吗?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5:55:56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4
盗窃罪的要件是“以占有为目的”啊,可是,本案,滥伐后就丢在一边了,整个案件描述里面没有提到“占有目的”;

盗窃罪名构成不考虑盗窃得手后的行为。罪犯愿意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他是扔了,砸了,烧了,或者弃置不用,任凭风吹日晒,法律都不管,不做评价。这是事后不可罚行为。这些事后行为不影响盗窃罪构成。同理可证,盗伐林木罪,对于事后盗伐人如何处置这些林木,法律同样不做评价。盗伐与盗窃一样,都会对标的物造成损害,对于这些损害的后果,不再构成单独罪名。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0-12-10 15:58:34

深圳八戒 发表于 2020-12-10 14:04
盗窃罪的要件是“以占有为目的”啊,可是,本案,滥伐后就丢在一边了,整个案件描述里面没有提到“占有目的”;

所以说,本题如果答出盗伐林木罪,就是正确答案。如果答出盗伐林木罪与故意毁财罪想想结合,我觉得有点牵强附会,但是也没跑题,也可以算对。但是单独答出滥伐林木罪或者故意毁财罪,则属于不求甚解了。我觉得不能得分。

沐筠林 发表于 2020-12-10 17:08:14

盗伐与盗窃才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法条竞合关系 盗窃与毁坏财物根据有无占有目的来划分是想象竞合关系 所以盗伐与毁坏也是想象竞合关系

法网人生 发表于 2020-12-10 17:21:31

现在机构出的书比四大本还厚,课件很长

有点小忧伤 发表于 2020-12-10 17:58:38

八戒,是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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