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美丽 发表于 2020-12-3 14:47:15

烂伐林木罪跟盗伐林木罪。判例供参考

最主要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山山山123 发表于 2020-12-3 15:38:51

这个我判断对了。理由对了。但是呵呵了 罪名写错了。自己取了个罪名

杨玥 发表于 2020-12-3 16:04:15

山山山123 发表于 2020-12-3 15:38
这个我判断对了。理由对了。但是呵呵了 罪名写错了。自己取了个罪名

没有占有目的的情况可以直接考虑故意毁坏财物

知行一 发表于 2020-12-3 22:02:04

2019年有一个判决和题目案例基本一致,都是砍伐国有森林后放置不理,再种植上沉香获利,一审时控辩双方都认为是滥伐林木罪,但法院纠正了罪名,认定为盗伐林木罪。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终以盗伐林木罪定罪。法院在说理部分引用了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区分了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对于非法占有目的,法院认为:“经查,涉案林木权属为国有,二被告为在涉案地块种植沉香谋取非法利益,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林木,并已实际非法占有,其是否出售牟利并不影响非法占有的认定,故二被告的行为应构成盗伐林木罪。”这个案例的案号为(2019)粤03刑终1848号,有兴趣可以看看。其实本案的核心还是在于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即使砍倒后堆在一边,当时没有出卖,但行为人实际占有了这些树木,至于以后会不会想卖掉或者利用呢?题目中没有明确表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凭放置一旁就可以推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吗,所有我还是觉得定盗伐林木罪更合适。

良人醉 发表于 2020-12-3 22:31:34

刘凤科在今日头条讲过这个道题!

husf 发表于 2020-12-3 23:39:21

杨玥 发表于 2020-12-03 16:04
没有占有目的的情况可以直接考虑故意毁坏财物

就看对占有目的如何理解。盗伐后不管是不是弃之不理,实际上对林木都是已经占有,弃之不理是占有后的支配。如果说之前有无占有目的,对林木可能没有占有目的(尽管已经实际占有),但对林地却是有占有的目的(用林地来种植沉香),所以这道题可以理解为以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罪。ps:我发错了,我立法了,乱砍乱伐林木罪。

husf 发表于 2020-12-3 23:40:07

杨玥 发表于 2020-12-03 16:04
没有占有目的的情况可以直接考虑故意毁坏财物

就看对占有目的如何理解。盗伐后不管是不是弃之不理,实际上对林木都是已经占有,弃之不理是占有后的支配。如果说之前有无占有目的,对林木可能没有占有目的(尽管已经实际占有),但对林地却是有占有的目的(用林地来种植沉香),所以这道题可以理解为以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罪。ps:考试我答错了,我立法了,乱砍乱伐林木罪。

nit1996 发表于 2020-12-4 00:33:41

知行一 发表于 2020-12-03 22:02
2019年有一个判决和题目案例基本一致,都是砍伐国有森林后放置不理,再种植上沉香获利,一审时控辩双方都认为是滥伐林木罪,但法院纠正了罪名,认定为盗伐林木罪。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终以盗伐林木罪定罪。法院在说理部分引用了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区分了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对于非法占有目的,法院认为:“经查,涉案林木权属为国有,二被告为在涉案地块种植沉香谋取非法利益,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林木,并已实际非法占有,其是否出售牟利并不影响非法占有的认定,故二被告的行为应构成盗伐林木罪。”这个案例的案号为(2019)粤03刑终1848号,有兴趣可以看看。其实本案的核心还是在于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即使砍倒后堆在一边,当时没有出卖,但行为人实际占有了这些树木,至于以后会不会想卖掉或者利用呢?题目中没有明确表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凭放置一旁就可以推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吗,所有我还是觉得定盗伐林木罪更合适。

对,我是答盗伐林木罪,我也看过这个判决,是深圳中院的二审

林墨风 发表于 2020-12-4 01:31:50

物主不知情,伐了就是盗伐——主人不知情,拿了就是盗窃。
是不是这个逻辑。

三品带刀侍卫 发表于 2020-12-4 02:54:22

知行一 发表于 2020-12-03 22:02
2019年有一个判决和题目案例基本一致,都是砍伐国有森林后放置不理,再种植上沉香获利,一审时控辩双方都认为是滥伐林木罪,但法院纠正了罪名,认定为盗伐林木罪。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终以盗伐林木罪定罪。法院在说理部分引用了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区分了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对于非法占有目的,法院认为:“经查,涉案林木权属为国有,二被告为在涉案地块种植沉香谋取非法利益,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林木,并已实际非法占有,其是否出售牟利并不影响非法占有的认定,故二被告的行为应构成盗伐林木罪。”这个案例的案号为(2019)粤03刑终1848号,有兴趣可以看看。其实本案的核心还是在于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即使砍倒后堆在一边,当时没有出卖,但行为人实际占有了这些树木,至于以后会不会想卖掉或者利用呢?题目中没有明确表示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凭放置一旁就可以推定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吗,所有我还是觉得定盗伐林木罪更合适。

你都自己说了题目中没明确有非法占有目的,所以确实没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主观添加犯罪目的啊。这个很关键。仅仅有排除意思而已。扔在一边拉到了。对土地是有主观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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