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cc 发表于 2020-11-30 18:17:11

追梦的人zzx 发表于 2020-11-30 09:46
债权人主张的是破产法里一年内的无偿赠与可撤销

那就不清楚了 我查的是都不可以

古德拜 发表于 2020-11-30 21:07:02

智元1317 发表于 2020-11-29 08:51
公益性质的只能说自己本身违反公公道中的第二个公不能任意撤销,而债权人撤销权是放弃债权和担保,串通延长且知道,无偿转让要撤销,只要符合上述这些,实际侵害了债权人利益而没有别的财产无论是不是公益都是可以撤销的,这个有老师明确讲过,题里已经有明确表示没有什么别的财产了

在他赠与的时候没说财产够不够,只说为了扩大宣传和影响,进行捐款,而且也没有表明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呀

涂溥梒 发表于 2020-11-30 22:14:49

qazwsx11 发表于 2020-11-28 17:33
1.可以
2.没有出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不可以撤销
3.两个都不可以,因为是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予
4.忘了
5.让与担保性质,不能,只能就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6.可以,原因也忘了!我可能属鱼的!!
7.也忘了!!!啊!好像是先保证物再保证人什么的

3问债权人可以撤销,属于诈害行为可以撤销;捐赠人不能撤,因为公益性质

一诺千金791108 发表于 2020-12-1 08:28:45

第一题:针对甲公司的人格否认和股东滥用股东权益。不能直接起诉股东A和B连带责任。甲公司的债权人直接起诉AB,法院释明追加甲公司,不追加驳回。

baiyue2010 发表于 2020-12-1 12:58:10

qazwsx11 发表于 2020-11-28 17:33
1.可以
2.没有出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不可以撤销
3.两个都不可以,因为是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予
4.忘了
5.让与担保性质,不能,只能就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6.可以,原因也忘了!我可能属鱼的!!
7.也忘了!!!啊!好像是先保证物再保证人什么的

公益性质赠与 ,已赠与部分不能撤销,但是未赠与部分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贫困抗辩)。注意是约定每年捐赠1000,区分对待

君君999 发表于 2020-12-1 15:26:18

第一句

尊敬长辈 发表于 2020-12-1 19:40:58

wwwuuulll 发表于 2020-11-28 21:31
第一问你就错了,人家是否可以直接主张ab,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补充连带,必须先公司

怎么可能是补充连带?

A2020 发表于 2020-12-1 20:23:16

baiyue2010 发表于 2020-12-1 12:58
公益性质赠与 ,已赠与部分不能撤销,但是未赠与部分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贫困抗辩)。注意是约定每年 ...

案情是电视上宣传他们乙公司做公益事业。这是一种告示就是说乙公司向社会公开进行公益捐赠活动。这是一种善意行为。而不是故意转移财产。其中,民法典583的规定是债务人有转移财产或者低于市场价出卖物品。或者是无偿转让财产,或者放弃债权。
乙公司捐赠活动不属于民法典583条规定的情形。所以不能适用民法典583条规定。

A2020 发表于 2020-12-1 20:24:58

另外,AB是利害关系人,乙公司私自卖房子。AB是第三人,有权提起撤销房产买卖合同。

A2020 发表于 2020-12-1 20:28:39

丙公司是抵押权人,后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协议,又以1700万买了铲车设备,这是债权债务关系。案情里面没有说到乙公司抵押的不动产交付给丙公司。而且后面乙公司还卖了两台铲车给自然人E。这就足以证明不动产铲车没有实质交付给丙,丙付款1700万没有取得所有权。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查看完整版本: 2020主观题民商结合其中8问,欢迎补充其余2问,欢迎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