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1239 发表于 2020-11-1 13:52:23

杀人中止,即遂

525135 发表于 2020-11-1 15:20:56

不作为放火罪

Jl853460473 发表于 2020-11-1 18:49:41

起火是甲的行为引发的,得负责

sasanianhua 发表于 2020-11-1 19:44:52

这道题4个选项我大概列出来!(只能说出核心的东西)
A.甲仅构成一个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构成放火罪
D.甲作为与不作为无法并存,故不能数罪并罚

思涂 发表于 2020-11-1 21:32:15

火盆打翻的原因是出于紧急避险,所以应该首先排除被害人的责任,剩下的只有甲的责任了。甲主观想要烧死被害人但实际死于浓烟,主客观不统一,所以是杀人未遂。甲有灭火的义务而没有灭火,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犯

纪大学士 发表于 2020-11-1 21:48:32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不构成放火罪,没有救火义务,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纪大学士 发表于 2020-11-1 21:49:47

思涂 发表于 2020-11-01 21:32
火盆打翻的原因是出于紧急避险,所以应该首先排除被害人的责任,剩下的只有甲的责任了。甲主观想要烧死被害人但实际死于浓烟,主客观不统一,所以是杀人未遂。甲有灭火的义务而没有灭火,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犯

对于救火 不具备期待可能性啊

卡卡man 发表于 2020-11-1 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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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r1212123 发表于 2020-11-1 23:30:13

1.火盆是被害人基于正当防卫打翻,防卫失败引起火灾。2.被害人死于火灾浓烟引起的窒息,并非因伤害直接致死,杀人未遂。3.放火罪是故意犯罪,甲不是直接原因,见过不救顶多算失火罪。4.顺水推舟的毁尸灭迹意识是不具备期待可能性的,不会成立新的犯罪。5.甲只有杀人故意,杀人行为,对大火并没有做出新的行为,一个行为只触犯一罪。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42.png

Chyatm 发表于 2020-11-2 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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