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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人生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4-3-4 17:21:58
来自: 中国广西贵港
看了大家的回复,谢谢大家 支持。道理我是清楚的。答应跑出去见当事人,是比较渴望签下这个案子,心急;说到底我是当时缺案子做嘛。所以,有时候怎么选择,并不是不知道哪是合理哪是不合理,而是和环境和某个阶段有关。这两天有两三个案子到手了,以后更多案件的时候,我还会这样出去见当事人吗?不会!因为我那种时候对这些案子已经不感冒了。
我认为,最大的同情,自大的负责,最大的职业操守,是我接下了你的案件,收了你的律师费,我就好好做。免费,或者成本和收益偏离太远,这样的案件我是不做的(司 法局的法援任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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