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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相关] 今天办公室的法官老师又和律师争吵了,而这只是平凡的一天

   
 楼主 chengdong015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8 12:42:11 来自: 中国
为什么我说合议是我最喜华的八卦桥段,  因为我感觉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我就跟个墙头一样,一会觉得嗯、、有道理。。。过一会另一个又是 嗯、有道理。迷失在各位大佬的哆来咪发唆拉稀中。。。。。

抛开无争议的合议没有看点,但凡有点争议的案件,你就支楞起两只小耳朵,看热闹。

一般这类案件,会将案件的卷宗拎出来,然后先在合议庭内部(就三个法官)在办公室讨论,表达观点。

哈哈哈哈哈,三个人说嘛,总有一个觉得自己的观点需要被参考的,然后他就会很自然的提高声调,,或者说无意识。。。三个人都这样的时候,那和吵架从形式上已经很接近。。

最后,三个人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没有一致,并不是按照书本上那样,反对意见记录在卷就行)而是继续开“扩大会议”,去隔壁招募加入讨论的法官,一会会,办公室就再来两三个法官,或者跟抓壮丁一样,看谁从办公室路过,喊进来。。。。来来来来,你说下。

这就是扩大会议。这个会议就是讨论,不会记录在卷的。。。

但是这个会议从形式看有那么点野,最终得结果要么是依旧是两方观点、、更有甚者还会有新的观点。。。反正问题百分之百不会被满意解决。。。。但有一点能肯定,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争议。

怎么办??还有会议,就是将这类广泛的,无法定论的争议再提交审联会讨论,,,这基本都是整个部门的各个合议庭的得审判长组成得,这个会议组织到决议 形式上和是实质上都有具体要求。

说过啥都要记录,最后形成决议,画鸭。。。解决问题,完美不完美另说。

这就是整个一个案件的合议过程。。。。。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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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hengdong015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8 12:20:03 来自: 中国
说到有生效判决支持了 雇员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后,由雇主依照雇主责任的规定承担了赔偿责任???

其理由是与雇主指令内容存在内在联系???what???
咂摸一下,他的裁判思路 可能就是,参考了工伤保险的规定,劳动者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的 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如果真是这样,大家从一而终的,也就罢了,你这样判赔、我也这样判赔。你好我好大家好。

可是,法官老师依据觉得这么判有失公正,可又有已经出炉的判决在哪隔着。。。
劳动者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前提是由工伤保险兜着低,最终将赔偿义务转嫁给了保险承担,未加重用人单位的责任。
雇主承担雇员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雇主责任险,这就导致增加了雇主的责任。。。这种判令会给出一个信号:当需要雇佣一位人员的时候,他从做出家门的一刻,雇主就要承担其安全保障义务。。。???就这????

那谁还敢找保姆?

另一方面,雇主承担雇员的赔偿责任,好像是遵循法律的精神保护了弱者,只是这个弱者真的是弱者吗? 对于前不久刚发生的 社会热点 保姆用枕头捂死高龄老人的案件??保姆作为雇员在,在其雇佣活动中,这敢说雇员是弱者?人口老龄化不争事实,这类雇佣活动将会越来越多,失独、空巢老人为了有所依靠,将毕生积蓄雇佣保姆照料自己,这类雇佣活动中,雇员绝对非弱势群体。。说这么多,落脚点就是将雇员划分未弱势群里,在法律上给予特殊保护的 站不住脚。

即在雇佣活动中,如果不是薪资报酬类的争议,其他方面将雇员论证为弱势群体,真不合适。。。

以上,这些观点,差不多都是合议时候主审老师提的 ,我翻译成大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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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hengdong015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8 00:02:13 来自: 中国
哎??写这么多怎么不见了??还要审核???我想接着写 可我不知道上一节写到哪了???算了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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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chengdong015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7 23:59:37 来自: 中国
合议庭合议。。。嗯。。这是一个最能激发我八卦之魂的桥段。

讲道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合议,因为我前面提到过,合议庭的成员事相对比较固定,基于同案同判,之前类似案件合议过的,新的案件不存在需要合议的必要,但是程序你得走一下呀。

这就出现的,合议。。。随时随地的合议。

合议庭另一个法官来串门的时候,拎着一个卷宗就过来了,然后大概说一下案情,一般情况下说一下案由,办公室的其他两位老师大概就对案情猜出了七七八八,然后主审法官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说明,再说一下自己预决,其他两位老师头都不抬一下就说“嗯。。。”

前后不过5-6分钟,一个案件就合议完了。

我嚼着,这就是主审法官吱会其他合议庭成员一声,他的目的应该是:你看我今天还写判决了哦,我有努力工作哦,你也要加油啊!!!这比在朋友圈发自己工作照片高明多了(这段是我自己YY的)

除此、合议这件事是贯穿法官工作全天的,早上电梯碰见了,如果只有两个人就说合议一个案子。闲时各办公室流窜,不用拎着案卷,也能说说自己的案子。中午吃饭的时候,还能边吃边说。这种合议的前提是各方对案件裁判没有争议。

但是当遇到分歧的时候,结果又是一次新的吵架战场。(这里我说的吵架就是无意识的拔高嗓门,向其他方阐述自己的观点的行为)

有点印象的一个案子,是一个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雇员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成想肇事者跑了,有没有监控,我们身残志坚的当事人为了全勤奖,雄赳赳气昂昂的还去上班了,结果工作过程中身体异状,住院。诊断:骨SHE。

好吧 过不能自己背,甩出去的才算本事,老司机跑了,但老板没跑了啊。最后诉了雇主,主张雇主责任。

案件的争议焦点就是:雇员上班途中遭受交通损害的,雇主是否承担责任?

这常理理解,不应该是一个具有争议的地方,可是奇就奇在 有生效判决支持了这个观点,理由就是:雇员上班途中与雇主指令内容 有内在联系?????

大部分案件,老师阅完卷就差不多直到审理的重点在哪,庭审的时候按照自己的思路对部分不明的地方向当事人发问,庭审如果有突袭的证据或者事实可能改变裁判思路的,这将是庭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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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瑞杰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0-5-27 23:10:5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河北邯郸
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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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红天空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7 23:01:5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为楼主点赞,多多更新此类文章呀!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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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1212 学法16级 发表于 2020-5-27 21:23:3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算是了解了,以前还没有怎么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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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coo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0-5-27 20:04: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上海
生动有趣 百味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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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小白5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0-5-27 19:36:3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帖,很有意思,期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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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心玉 法考VIP5级 发表于 2020-5-27 19:35:5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
实话,在法庭上都能有律师这么做一问三不知,不做功课就只会拖延战术,实在有违法律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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