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说合议是我最喜华的八卦桥段, 因为我感觉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我就跟个墙头一样,一会觉得嗯、、有道理。。。过一会另一个又是 嗯、有道理。迷失在各位大佬的哆来咪发唆拉稀中。。。。。
抛开无争议的合议没有看点,但凡有点争议的案件,你就支楞起两只小耳朵,看热闹。
一般这类案件,会将案件的卷宗拎出来,然后先在合议庭内部(就三个法官)在办公室讨论,表达观点。
哈哈哈哈哈,三个人说嘛,总有一个觉得自己的观点需要被参考的,然后他就会很自然的提高声调,,或者说无意识。。。三个人都这样的时候,那和吵架从形式上已经很接近。。
最后,三个人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没有一致,并不是按照书本上那样,反对意见记录在卷就行)而是继续开“扩大会议”,去隔壁招募加入讨论的法官,一会会,办公室就再来两三个法官,或者跟抓壮丁一样,看谁从办公室路过,喊进来。。。。来来来来,你说下。
这就是扩大会议。这个会议就是讨论,不会记录在卷的。。。
但是这个会议从形式看有那么点野,最终得结果要么是依旧是两方观点、、更有甚者还会有新的观点。。。反正问题百分之百不会被满意解决。。。。但有一点能肯定,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争议。
怎么办??还有会议,就是将这类广泛的,无法定论的争议再提交审联会讨论,,,这基本都是整个部门的各个合议庭的得审判长组成得,这个会议组织到决议 形式上和是实质上都有具体要求。
说过啥都要记录,最后形成决议,画鸭。。。解决问题,完美不完美另说。
这就是整个一个案件的合议过程。。。。。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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