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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退费的故事

   
律师梦飞翔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2-8-15 17:03:13 查看:38584 回复:58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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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收到律师费是律师最高兴的事,那么面临退费则是律师最闹心的事,不退,当事人纠缠不休,退,律师又心有不甘,执业以来,我共经历三次退费,之所以不惜把这些并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一方面是便于自己检讨,另一方面也是给学法网上的同行一点启示,我服务的当事人近百,对我满意的,成为我坚定支持者的,接近半数,其他的未必说我的好话,也不会说我的坏话,我对他们问心无愧,他们对我无可指责,但是最极端的这三件退费经历,却是我执业以来遇见的最大危机,而我或者说正在职业的诸君,又该从其中学到什么那?我不想为自己辩解或者一味的指责当事人,但是我平心而论,是个有操守的人,我的职业道德排名,虽然绝不会上游,但是也绝不会落入下乘,勉强算是个中规中矩,虽然有点倔强又绝不会出格的律师。我不想给我的这些发言赋予太多的意义或者拔出什么鲜明的主题,我指出了一个很多律师都经历过却不愿启齿的话题,但却付出了我能做到的最认真,最坦诚的思考。

一、退费的故事之一:不该打的官司

我执业之初,也就是实习的时候,代理的第三个案子,很小的案子,只收了2000元的代理费,案件很简单,就是一个给工地做饭的大姐被饭菜烫伤了,当时我要起诉包工头和发包人,这种人身损害类的案件,赔偿数额主要是根据鉴定来的,鉴定的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鉴定,好处是一旦出了结果,对方当事人就不能推翻,的确根据法律规定,是附条件的容许复鉴的,但是就我所知,一般都不会被接受,缺点是非常慢,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是这个程序,你申请鉴定后,立案庭就把案卷给法官,法官再给法院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自己不鉴定,他们再把案卷转到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立案庭审核后在转给本院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在指定法医,这种情况下,法医还要双方都到场,如果不到场就要求对方说明不到场,否则,如果对方电话不通或者找不到人的情况,法医就不会鉴定,然后法医就把案卷退给中院,中院在退给基层院鉴定小组,鉴定小组在退给法官,法官在告诉律师,这种情况下,法医是不会陪你找人的,连留置送达都不行。二种是立案前自行鉴定,优点是简单便捷,私下委托,一周出结果,然后凭此起诉,还有个其他好处是可以先和法医沟通,便于勾兑,而缺点是,当事人可以提出复鉴,因为是私下鉴定,法院也不会拒绝这种请求。

当时的我,的确欠缺这种风险的评判,尤其是当事人脸伤当时看起来非常严重,我给几个老律师看了之后,他们都表示一定构成残疾,于是我就走了先立案后鉴定的路,这过程中的艰辛就不说了,两个法院和法医中心都跑断了腿,结果鉴定终于下来了,却没有构成残疾,后来我才知道,烫伤这东西不仅看当时伤情,主要还要看个体的恢复情况,我的当事人后来恢复的非常好,法医只支持了一些药剂的费用,才2000元,刚好是我的律师费。算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损失,当事人有理由的索赔数额也不多了,而法院送传票的时候,也遇见了难题,包工头卷铺盖走人了。

法官是新来的,就怕这种破事,天天求我撤诉,因为再打下去,当事人的损失会越来越大,还有公告送达的费用那,也不剩下什么钱,还会耽误很多功夫,最后,我主动跟当事人提出了退费,当事人开始还不同意,说毕竟我付出了很多,他们都看见了,我却坚持全额退费了,这个案子我自己就搭了几百块钱的交通费和所里的公函费。

时至如今,我还是非常自责,如果当时我直接带着当事人去找法医看看,如果构不成伤残,就不必走哪些程序了,既耽误了他们的事情,也浪费了我的时间。

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我觉得,每个律师都应该有个选择按键的标准,不是说类型或者标的,那当然是应有之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在接案子之前,你应该为当事人算一笔账,这个案子该不该打,当事人有没有胜诉的机会,有的律师,明明知道案子根本赢不了,还有煽动当事人说能胜诉,然后收了律师费,就不断的推卸自己的责任,从而使当事人的损失雪上加霜,这足以为戒,当然,没有律师可以保证胜诉,我在下面会提到,只是我们应该在之前,比较客观的让当事人知道这个案子的机会在哪里,风险又在哪里,律师的价值又在哪里,如果这个案子没有一点机会,只会胜诉,律师又不会起到什么作用,注意我说的是这三点都具备,你就应该告诉当事人,除非他执意找你,否则,就应该拒绝代理。当然有些案件,是必然败诉的,但是律师的参与仍然有价值,比如减少赔偿额度或者延长赔偿时间什么的,这些案子是可以接的,但是,我们也不应该空口说白话,许下一个有一个我们无法达成和掌控的承诺。

二、退费的故事之二:不该接的案子

这是一个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的案件,也是我执业初期接手的,当时委托人是个中年妇女,我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告诉她案子立不了,因为他们的户籍都不在本市,她表示,可是我们已经在这住五年了,我说,那得开居住证明啊,她说,公安局就能开呗,我说,对啊,但是一般不给开,她说,没事,你给我办案子就行,公安局的事我来搞定,我们有人。

于是我接了这个案子,平心而论,我当时真的也缺钱,但是我仍然告诉他立案的关键问题了,也是在得到她多次表示可以办成居住证明的确认后才同意收案的,接受委托后,我调动自己的关系查到了男方的一切信息和现居住地还有财产情况,这都是她不知道求我办的,也起草了文书和一切材料,结果她却告诉我,居住证明的事要等等,她在外地,等回来再说。结果过了一个月,她忽然说,你给我退费吧,案子都没立上,说实话,我当时正在开庭,我说,你等会打过来。结果她一遍遍的打,最后,竟然找到了我单位。

这事没什么可说的,她也说你毕竟帮我办了一些事,退2500吧,我说,行,就给退了。

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是,诉讼是当事人和律师配合的事,有些事情,是律师做的,有些事情却是当事人做的,但是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在诉讼开始时,就和当事人讲好,我们各自的责任划分,我们的问题,我们负责,因为当事人的问题而导致出现问题,就应该由当事人承担,只是这种观点的渗透却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这个案子,我最大的问题,是对责任的事情和当事人没有沟通的很深入,另外一方面,我当时却是缺钱,钱损坏了我的判断力,你们不要笑,钱也会损坏你们的判断力,就我所知,没人能够在钱的面前保持一如既往的判断力,我说的是足以对你起到影响的钱。

三、退费的故事之三:不能完成的任务

离婚案件也是头疼的事,因为这个案子不能缺席审理,所以当事人不到庭法官也不敢判,同事感情上的事剪不断理还乱,尤其是很多自认为受婚姻戕害的痴男怨女,极容易把对于婚姻和另一方的仇恨转嫁到律师的头上,所以你们做这个案子,要加倍留心,很多当事人是非常没有原则和底线的,你要小心他们对你的各种伤害。

离婚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是解决是否离婚的问题,双方一致当然好解决,直接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就好了,可是如果一方不同意就难办了,另一方就要举证感情破裂,这样的证据非常不好举,法官也非常不愿意承认,最后的结果是,判决不离,然后半年后当事人再次起诉,这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虽然没什么明文,但是各地法院都爱这么处理。

所以我会对这类当事人说,法院可能判不离,如这样,你就半年之后在诉,我接受你的委托,不会在收取任何费用。

前不久有个案子,我也和当事人说了这些,她当时表现的非常通情达理,结果案子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她丈夫在开庭涉嫌犯罪被刑拘了,法官说因为是财产犯罪,可能有夫妻财产的问题没处理,暂时不能判,对方当事人也不同意离婚,整个过程中,我去了四次看守所会见对方当事人,多次去和法官以及公安沟通,庭也开了一次,结果当事人竟然告诉我,你给我全额退费,婚没离成,找你律师干什么,我就要快,一个月就要给我离婚,我说那可能吗,一个月就判离,案件总要有程序吧。结果她竟然自行撤诉了,我是从法官那里得知的。

事情一直僵着,我的态度很坚决,不退!!!!

前两个案子,一个是我判断失误,一个是我责任不清,但这个案件,我自问我是对得起我的职务的,而且,我也不可能实现当事人的那种要求,相信没有哪个律师实现的了,谁能在刑事案件不清,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判离,又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

这个事情给我们的教训是,一定要在开庭前了解当事人的预期,并给出你的预期,打消他的盲目乐观,这么做会有两个结果,他不接受你的预期,就找别人,接受得了,我们既可以开始下一步工作,如果你的当事人提出了你做不到的事情,并且,你也不能让他意识到这一点的话,我的建议是,这个案子就不要做了,否则,后患无穷。因为,无论他的要求多不合理,如果你没有告诉他,甚至赞叹了他,那下一步,你就准备接受他的指责和骚扰吧。

以上三个故事,其实很多我都有所准备,第一个,我问了老律师是否构成伤残,不是随便就接了案子,第二个,我毕竟说了立案的难度,也得到了当事人能解决的保证,第三个,我也给了他风险的分析,他当时也接受了,可是问题还是出来了?为什么?因为你无论怎么做,你也必然会遇见很多你无法掌控的情况,比如当事人的翻脸不认人,比如当事人的间歇式失忆,比如当事人非要对你的话断章取义甚至无中生有。我只能说,我们多想想,多看看,就能尽可能减少这些了。当事人有的时候,值得你充分警惕。

不久前,一个人问我,律师打不赢官司收费吗,我说,收啊,他问,打不赢为什么还收。我说:学校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人才了吗?为什么收费?医院把每个患者都治愈了吗?为什么收费?律师就像汽车的安全带,你带上它,遇见事故不一定就能活,帮上安全带死的人多了去了,可是为什么国家要求我们开车系上安全带?因为安全带能够增加你的生存系数,这就足够了!律师也是如此,我们的作用,是概率性的,有的时候或者没有改变最终,却仍然给了当事人更好解决的机会和方案。这或者,就是我诠释自己的方式。

我不会因此怪责或抹黑当事人,平心而论,他们有他们的难处,可是我们,每个律师,却不得不为自己做更多的考虑,因为让人忘却自己的利益是不可能实现的伦理陷阱,我们考虑怎么样赚钱,怎么样不损失钱,怎么样为自己推卸责任,可是这些,也来自于更多我们对当事人的思考,思考他们的善与恶,对与错,聪明与愚昧,有识与无知。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的精彩文章
zhangwei210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0 20:53:10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律师是服务行业 屏蔽所有低端的客户不符合现实 有时律师就是个心理咨询师 在每一起离婚案件中本律都是充当着团队里专门安抚客户不良情绪的心理咨询师 而客户可不管什么黑白颠倒的 心里堵了 电话就来了 累 真累  而飞翔兄的第一个故事 好似在你以前的帖子中也看到过 现在温故 也是感慨万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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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危机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0 14:15:07 来自: 中国四川
楼主,真的是很真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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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法前行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5 16:37:24 来自: 中国福建
微信公众号弄一个,我们大家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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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法前行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7-15 16:36:02 来自: 中国福建
写的真好,建议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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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虎仔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7-3 11:29:37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经验贴,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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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zyqm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6-3 13:43:24 来自: 中国北京
写的真好,虽然我不是做这行的,但也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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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ysr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5-5-22 18:15:07 来自: 中国河南洛阳
lijilo 发表于 2015-5-22 17:57
不过办完事律师费不给,跟当事人打官司还是很正常。巧了,我师傅最近就接到这样的案子,还是被告。其实作 ...

我所前两个月也遇到这样的案件,当事人打完官司之后逃费,被代理人告。

这个当事人是我主任的朋友,找我主任帮他打这官司,主任借口太忙推脱,。当事人又问我们谁愿意代理,并提出按照被诉标的额(就是原审律师费了)的50%计算风险代理费。

我们也都懒得接 开玩笑,他欠费的案件就是签风险代理,打完官司逃费,现在还让我们风险代理,去替他打逃费官司,打完之后他再逃,我们还要再当原告吗?

同为律师,内心里对于这种逃费者本身就是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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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lo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5-22 17:57:38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6SAUGE 发表于 2014-11-16 17:58
妹纸,虽然时过境迁,但还是忍不住回复你。
律师和自己客户打官司,以后还想继续赚钱么....

不过办完事律师费不给,跟当事人打官司还是很正常。巧了,我师傅最近就接到这样的案子,还是被告。其实作为实习律师来说,原告的行为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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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lo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5-22 17:24:5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很少看到有律师能把这些尴尬经历跟人分享,不过相信很多律师在执业道路上又会实实在在的碰到这些问题。作为实习律师看了LZ的经历,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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