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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情迷女主播,打飞的跨省冒充外卖小哥上门作案,等待他的是什么?

 
 楼主 王平聚律师 学法11级 发表于 2021-9-24 17:16:39 查看:7008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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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90年出生的黄某,迷上了年仅20岁的甜美可人女主播小玉儿。黄某多次出入小玉儿的直播间,打赏礼物,出手大方,在得到玉儿信任后贴心为其点外卖获取了玉儿的住址。女孩也压根没想到自己的信任会给自己带来了可怕的伤害。2021年2月16日,黄某打飞的从重庆飞到南昌,购买了润滑油、伟哥、振动棒、水果刀、胶带等,冒充外卖员进入玉儿家中,趁其不备搁到玉儿,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威胁女孩,并用胶带困住了其手脚,不顾女孩生理期,6次强奸女孩并拍下侵犯女孩的视频。黄某还以请楼下守望的朋友吃饭为名向玉儿索要了2000元。后女孩以送宠物狗到医院为由,前往派出所报案,黄某被警方抓获。(来源:潇湘晨报)

王律师说法:

1.毫无疑问,黄某的行为涉嫌强奸罪。本罪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即只要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就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黄某的初心或许是喜欢甜美可爱的女主播的,大方打赏,甚至处心积虑通过为女孩点外卖要到其地址,更不惜打飞的从重庆飞到南昌。但是,只要黄某违背了女孩的心愿,采取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导致女孩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无法反抗,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就构成强奸罪

2.黄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吗?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和强奸罪一样,基本刑都是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

抢劫罪侵害的法益是复杂法益,既有人身权利又有财产权利,因此抢劫行为只要出现劫取财物或者造成轻伤结果之一的,就可成立抢劫罪的既遂

抢劫罪有8种加重情节,只要构成其中一种,量刑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入户抢劫,就是加重情节之一。

黄某处心积虑获取女主播的地址,并不惜打飞的跨省而来,购买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冒充送外卖的小哥进入女孩家中,并暴力控制女孩,其行为已经成立抢劫罪既遂,并构成入户抢劫的加重情节,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应适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挡刑期。他向女孩索要请客的2000元是犯罪金额。

3.黄某的行为既构成强奸罪,又触犯了抢劫罪,且构成加重情节,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数罪并罚。黄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4.太年轻的女孩,身处直播间这个环境,无法对直播间粉丝们的打赏说不,也无法判断在这些打赏背后的粉丝的心思,只能是,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隐私,特别不要对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住址,以避免无妄之灾

《迷上女主播,男子跨省上门作案》,对此你怎么看?表达出你的看法。
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9-25 11:00:4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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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star 学法2级 发表于 2021-9-26 15:37:54 来自: 中国浙江丽水
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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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斌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2-13 08:14: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甘肃兰州
入户抢劫,前提应该是入户前,主观上就有抢劫的意愿,如果是入户后临时起意应该是普通抢劫不是加重情节的入户抢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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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汉克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2-17 08:39:1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上海
购买了按摩棒,这个强奸中带有性虐待成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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