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gang19870312 发表于 2021-01-22 20:27
我也是醉了,那是处罚权,不是管辖!!
他都不能处罚,还能管辖?
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
huangzebin 发表于 2021-01-23 06:41
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
是的,所以我在想能不能管辖呢?
meigang19870312 发表于 2021-01-23 20:45
是的,所以我在想能不能管辖呢?
这个不是靠想出来的 得去查找相关文件
可以管辖,发生在车站的,属于车站派出所管辖
案情介绍太简单了,单单是携带伪造的公司印章?
有管辖权,这是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车站属于“转移地”,因此车站派出所有管辖权。
法律路上小菜鸟 发表于 2021-1-25 00:11
有管辖权,这是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 ...
厉害!那光是携带能算刑事案件吗?若按治安案件处理,能管辖吗?
我是卧底 发表于 2021-1-24 22:26
可以管辖,发生在车站的,属于车站派出所管辖
只是携带,伪造行为完成都不在车站的
wolf1909 发表于 2021-1-24 22:58
案情介绍太简单了,单单是携带伪造的公司印章?
对 ,假设携带伪造的公司印章一枚乘坐火车,是否使用无法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