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最高检有很多案子过了追诉期而最终没有被核准继续追诉的,网上可以查到。这个案子也不好说啊,传说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背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那个案子以后再没犯新罪,最高检会不会核准继续追诉真的很难说啊。只是被害人林同学父母比较可怜,相比而言,那个南大碎尸案被害人死的更惨
提高法治队伍人员专业能力任重道远
互联网时代,社会影响这么大的案件,你觉得最高检不会追诉吗!!!!
suzhaoqian 发表于 2020-02-26 15:16
按79规定,也应该追诉。
按79规定,是20年。因为嫌疑人没有在强制措施以后逃避。所以只能寄希望最高检了。
还没有看这个文章,我觉得应该可以追诉。因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了这个杀人案,只不过查不到罪犯。
gongzheng001 发表于 2020-02-27 06:53
按79规定,是20年。因为嫌疑人没有在强制措施以后逃避。所以只能寄希望最高检了。
是了,希望给个说法,法律不外乎人情呀。
suzhaoqian 发表于 2020-2-27 12:14
是了,希望给个说法,法律不外乎人情呀。
我感觉你学艺不精啊:lol:lol
这水平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
按法律可以不追诉,理由是已过追诉期,因为在立案时,公安部门并不知道谁是罪犯,因此也就谈不上逃避法律追究。但可以不追究不代表应当不追究,如果最高检认为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应当予以追究责任,则仍然可以追究!必须由最高检来审查确定!
敢问路在何方? 发表于 2020-02-27 15:44
我感觉你学艺不精啊
是的,低分刚过,练练手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