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s0729
发表于 2017-3-26 17:01:14
感谢楼主整理分享https://bbs.xuefa.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的地得
发表于 2017-3-26 17:20:16
不是说还有些法院未予采信,在审判书上没体现的证据吗?柏老师好像讲过逼别人看自己露阴是猥亵啊,何况同时还言语侮辱什么卖一百八十的。警察到达后,其母对警察讲了猥亵行为,而未得到救助,据说此时执法记录仪是开着的。警察出去后,还未离开时,貌似形势更紧张了,出现了殴打和阻止出屋的情况,嫌疑人有理由相信,等警察真的离开后,猥亵会升级为强奸事件,而他一人面对十一人,将无力阻止。此时也不能算正当防卫吗?
哈利波特小魔仙
发表于 2017-3-26 17:33:02
Andy_Ii 发表于 2017-3-26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Q1:蹭脸之说并没有实际的证据,包括苏与于本人证词中也并未提及,仅说的是裸露,并在其他人证言中,也都是 ...
赞,看到网上那些评论真是连复习的心都没有了
卡卡10086
发表于 2017-3-26 17:35:44
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这么判明显是过重了,且不说是案件当事人了,换了任何一个中国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做法都不会有太大差别。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报警四次都没有办法获得人生自由和停止侮辱,防止侵害的发生,那么对于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如何保证自己的正当权益?
另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面对11个人,怎样才能在不把人弄伤的情况下制服?
还是那句话法律不强人所难
李丽爱宝贝
发表于 2017-3-26 17:38:10
警察为什么跟催债人那么好说话,难道警察认为我国法律催债人可以进行非法拘禁的方式要债吗?如果在报警之后,警察第一时间解决这个事情,或许接下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了!
leng2599
发表于 2017-3-26 17:51:09
同意阮齐林教授观点,我们还是等二审吧
逆袭人生
发表于 2017-3-26 17:52:06
lizaifei 发表于 2017-3-26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民警是真傻逼,11个人对两个人是要账啊,事实都没有问清楚就走了啊?这他妈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这个多人 ...
唯一的解释就是,一切都是他们领导背后指挥的
fighting1980
发表于 2017-3-26 17:52:12
昨天看到这个消息,马上想起刑法是法律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Andy_Ii
发表于 2017-3-26 17:56:08
哈利波特小魔仙 发表于 2017-3-26 17:33
赞,看到网上那些评论真是连复习的心都没有了
好好复习吧,法律人以事实为依据,以如法律为准绳,我们不是当事人,只能通过证据来认定事实,而我宁愿相信法庭质证,毕竟这是底线。
逆袭人生
发表于 2017-3-26 17:59:40
总体来看 是警察的不作为导致矛盾升级 当然 这句话没有证据 但脑子不缺弦都能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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