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放弃2017 发表于 2017-3-27 13:51:42

说不定会成为今年司法考试刑法的案例分析题。

11yueshiwo 发表于 2017-3-27 14:41:25

我还是倾向于防卫过当

Yyf2017 发表于 2017-3-27 14:51:20

亲亲得相首匿,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父亲包庇儿子都不定罪,因为亲情伦理,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根据刑法基本原则,举轻以明重,母亲可能被强奸,儿子不防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再说吧在对方11个人的情况下,22岁的儿子了何以构成防卫过当,这个案子一判,我们的的亲情伦理,情何以堪

戏水云雨 发表于 2017-3-27 15:01:45


我仍支持对于欢进行无罪辩护。
我觉得,现在证据而言,正当防卫的成立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就在于本案是否是防卫过当,特殊防卫过如楼主所说已排除。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1.首先要求存在过当结果,2.要求于欢对结果至少存在主观过失。现在问题的争议在于主观过失的认定: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持的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于欢在情急之下试图挣脱控制的过程中向对方一人刺一刀,属于无差别伤害,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其行为的主观意义在于制止不法侵害,注意制止二字,并非对其中某人采取主观过当的心理,其中一人重伤后死亡的行为并非其放任制止行为发生的后果。
所以,我扔持于欢为正当防卫,而非防卫过当的观点,支持法院对于欢做无罪处理。

cl1984 发表于 2017-3-27 15:25:27

天然无公害 发表于 2017-3-26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清华法学院周光权教授】本案的不法侵害令人发指,多个黑社会组织成员长时期非法拘禁和暴力威胁被害人, ...

这不大可能是周老师的观点吧!行凶,有点远了!

cl1984 发表于 2017-3-27 15:26:40

Aafeny 发表于 2017-3-26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讨论了这么久,这么多,我初学法律,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所有人都忽略了:高利贷催债要回的钱超过 ...

超36法院不支持,请注意措辞!

云之彼端的话 发表于 2017-3-27 15:28:51

当我把判决书转发后,不懂法的人真是在瞎评论

huangwei98765 发表于 2017-3-27 15:59:06

lizaifei 发表于 2017-3-26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民警是真傻逼,11个人对两个人是要账啊,事实都没有问清楚就走了啊?这他妈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这个多人 ...

你聪明你去处理啊

奥拉鬼 发表于 2017-3-27 16:00:30

生命不可以被剥夺,但更不可以被凌辱。古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当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遭受极端羞辱之后,还能冷静理智的分析后果,那还能称之为一个人了吗?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被强奸的受害者自杀了?按照“法律人”的说法,不过是性自主权被侵害,怎么能放弃最高的生命法益?真是够傻!但是换位思考,受害者内心的煎熬又岂是区区“性自主权”寥寥几字可一带而过的?我们常以法律人比拟自己,似乎如此就可比普通的民众高出一截似的。我们学习法律,但我们更加是一个人,如果学习法律就是严格精确执行法律,忽略人性本来的真善美,那“法律人”这个词以后怕是也要变成像“小姐”那样的笑话了!

天然无公害 发表于 2017-3-27 18:25:38

cl1984 发表于 2017-3-27 15: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不大可能是周老师的观点吧!行凶,有点远了!

这是从何兵教授的微博里转过来的。
他们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我想何兵教授不至于杜撰周光权教授的发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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