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82
发表于 2013-6-20 10:56:43
回复 977# 司考人大猪
想自己解决?还是说原来卖给他房子的单位员工也可以配合,原来员工我想是不会配合,而且不愿意a去找单位的吧,我理解。如果这样,诉讼比较难。
司考人大猪
发表于 2013-6-20 11:28:41
回复 981# 大黄82
这个是我们所里一个律师的案子 一审法院认为买受人不是善意取得 判决让他腾房二审法院根据合同法解释三认为合同有效 支持买受人 现想申请再审 却不知该从哪下手
司考人大猪
发表于 2013-6-20 11:29:53
回复 978# haijiaohonglou
以什么理由撤销呢
haijiaohonglou
发表于 2013-6-20 12:51:53
我认为这个案子不涉及到所有权,只是谁能依据合同合法占有的问题,a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子的合法占有人,就可起诉b要求腾房,不知对否,撤销的话貌似只能合同当事人
movpe
发表于 2013-6-20 14:27:27
回复 977# 司考人大猪
不对呀,不能认定C是善意第三人啊,因为他都没有检查B是否具有权属,除非是B伪造了相关合同或权属依据才能认为C是善意第三人啊。应该是无效合同啊。
movpe
发表于 2013-6-20 14:54:54
回复 982# 司考人大猪
二审法院依据合同法解释三哪一条呢?本案应该按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应得到权利人追认才能有效,或依据52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C也应该算是恶意人啊,因为他有审查B是否具有产权的义务,却未履行该义务。
另外,同意大黄的方案,如果官司实在打不赢,就采取非法手段把房子抢回来,把C赶出去就行了。我们同事也有个案子,一审我们赢了,是农村的一块自留地,对方直接拉石头跑地上盖房子去了。同事的当事人只能干瞪眼,现在在申请政府确权,可是不知道能不能确下来。
最后是请求单位出面,申请权属证明。或者由出售房屋的原始权利方来做原告重新打官司。
movpe
发表于 2013-6-20 14:58:47
回复 982# 司考人大猪
大黄说得非常对,就算官司打赢了,腾房也非常难执行。现实中是这样的,不如直接抢房子,不管官司结果。:lol
haijiaohonglou
发表于 2013-6-20 16:46:36
高见,估计原所有人也不愿这么折腾,还是先把人赶跑为妙
haijiaohonglou
发表于 2013-6-20 16:47:39
高见,估计原所有人也不愿这么折腾,还是先把人赶跑为妙
movpe
发表于 2013-6-20 22:18:59
回复 971# xw371480434
:lol 这个方案是庭长提出来,不过对方依然不接受。所以只能做判决了。我想判决结果绝对不可能如此不利。
一并答复大黄:孩子已经流产了,费用400+。
这家人家很笨,确实。我前面提到过,男方上门来打闹,哥哥居然自己上去动手打妹妹。因为认为妹妹给家里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