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2-10-21 11:17:40
来自: 中国湖南常德
不信,我们换个角度来推理,就不难得出全能型的劣势。
比如说,当一个律师又会做案源,也会做案子,他是有骄傲的资本,但是,不难知道,他肯定不是最案源最厉害的人。因为最厉害的做案源的人,通常会专门做案源。同理,他也不是最厉害的做案子的律师,最厉害的做案子的律师,不需要去开拓案源。
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专门做案源的律师,加上一个专门做案子的律师,组合起来,就能创造他的两倍以上的业务量,或许还不止。这是社会化大分工的需求,也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使然。
因此,全能型或许能在单打独斗上占据优势,但因为其态度傲慢,要价昂贵,所以,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们,人缘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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