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哥 能帮忙分析下案子么么——事情是这样的:06年的时候 这边有个煤矿把挖出来的劣质煤当做垃圾抛弃在甲乙丙丁的承包地上 当时我舅舅以四千元的价格受让了此煤并付清了款项 但只有甲签了转让协议 其他的为口头协议……可是煤还是一直放在他们的甲乙丙丁的承包地上(因为煤占地面积蛮大就约定继续屯放在他们的承包地,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已经完成交付?所有权归属?)期间 我舅舅向外卖出过一些煤。由于升值,乙丙丁伙同第三人将煤转让给第三人 已经付款10w。现在我舅舅该如何主张权利?如果当时煤一直放在他们承包地算未交付的话,那我方只能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想问下大黄 如果10w的价款主张违约责任 我方能大约能得到多少赔偿? 我非法本还在备考 请大黄哥 指点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