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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 日晚上11 点,甲从三楼向下扔厨余垃圾,正好砸在自家车上。司法机关在2021年3月1日后处理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三楼不属于高空,即使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甲也不构成高空抛物罪 B、甲的垃圾砸在自家车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即使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后,甲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甲构成高空抛物罪 D、甲的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甲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甲无罪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题的答案及解析,请在评论区认真参与题目评论。评论成功后,您就可以在题目下方看到答案及解析哦 热荐:升级法考VIP,做更多法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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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纯靠重复刷题可行吗
没有什么能坚持长久的学习方法,跟着课程坚持不下去。只想偷懒,将最近几年的法考真题重复刷,抱着能及格就行的心态。哎,闭门造车的感觉真难受,觉得自己就是个废物 详情 >>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