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合规2021 发表于 2021-11-23 14:11
善意提醒:法考是考法律思维和法律运用。不是死记硬背的“插座和电源插头的链接方式”那么直接。司法实践中很多这样的抵债房子的纠纷案件,房子所有权未转移。(这是交易习惯)。
考试试题案例也是将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件改编作为考试的案例,请教一下,那个案例细致的看了吗?如果细致的看,应该有一句“枫林公司抵顶来了一栋大楼”,后来经过枫林公司装修,将大楼命名为“枫叶”大楼。
你认为“枫叶”大楼所有权已经归属于枫林公司装修吗?
民诉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归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
那么城市房地产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所有权人出租签订的合同。
基于上述,没有所有权出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属于专属管辖的那个房屋租赁合同吗?
不好意思啊,我参加的是法考,不是实务考核。所以,房屋租赁必然是专属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