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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实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起诉中国政法大学,法院作出裁定

 
红鹤2012 法考VIP4级 发表于 2018-12-28 21:58:0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愚以为,本案管辖权也有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权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应该属于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愚以为海淀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非常正确,本案原告属于无理取闹之类型。占便宜没够。不能胜任那么多的头衔,一律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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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玉一方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28 21:40:4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安徽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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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wyas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2-28 21:19:5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nothing389 发表于 2018-12-28 12:22
跟着师傅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同类型的案子 已经走到再审程序了

只能说那个校长后台很硬,法院都不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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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4006959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2-28 19:08:5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辽宁
好,学生没教好,你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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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三生三世 学法12级 发表于 2018-12-28 18:14:0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此案,可以看出,法治国家的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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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淘金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2-28 18:06:0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学生接不了这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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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0605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8-12-28 17:35:4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北京
审判长、庭长、没准院长也是法大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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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与醒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2-28 16:43:3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菏泽
cgy000618 发表于 2018-12-28 16:41
行政民事都不属于受案范围,有专门的劳动法来调整,你叫个啥,闭上你的嘴臭嘴!不要再来和我说话。

哈哈!!!你是真有才!半瓶子哥!你这样的二货我真是服了!!我也不想在这跟你辩了!有种私聊,辩的你妈不认识你!你到底懂不懂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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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y000618 学法5级 发表于 2018-12-28 16:41:1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醉与醒 发表于 2018-12-28 16:20
你个臭不文明用语,人家老教授作为原告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法院下的是民事裁定书,这类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都有争议,你懂个球啊!还说什么行政诉讼!你他妈眼睛瞎了吗!没看清楚老教授提起的民事诉讼!至于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人家老教授还能上诉!你在那满嘴放屁干啥,懂点皮毛就在那胡咧咧!

行政民事都不属于受案范围,有专门的劳动法来调整,你叫个啥,闭上你的嘴臭嘴!不要再来和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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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珊闪闪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12-28 16:38: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重庆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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