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律师相关] 如梦初醒,恍然大悟~~~~~~~~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30 15:08:34 查看:9141 回复:13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马上注册学法网,结交更多法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免费注册

x
近日,与一个同事接了顾问单位一个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上午把整个材料研究了一番,带着想法和同事交流了一下对这个案件的看法。交流过后,自愧不如,感觉自己太嫩了。对于这个案件本身来说,应该说我研究的还算比较透彻。对于对方的诉状,证据都一一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找出相关法条。应该说对于自己的理解很自信,但是同事问了我几个问题,让我无言以对。

1、你觉得对方起诉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起诉不就是要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吗?话是这么说。但是案情归案情,想法是想法,两码事。其实,对方真正的目的是想在这个案子中启动审计程序,一旦这个案件进入到审计程序,那么本案我们已经输了,就不谈其他法律问题了。

2、你觉得本案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本案中的公司在XX区,其实是公司的注册地,但公司实际经营住所地在另外一个区。也许,管辖权对案件影响不大,但很多时候一个很小的漏洞就可能导致全盘皆输。

3、你觉得本案是否需要申请不公开审理?

细看案件材料,我觉得没有必要。但是,结合公司内部各股东之间的情况,还真需要。

同事的3个问题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回头想一想,自己做过很多案件,往往都是一股脑的进入案子中,研究案情,寻找有利法律规定。你们别笑我,肯定大多数人是这么干的。其实我们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程序优先!再回首,我自己之前代理过的一些原告案件,最后被告代理人被我拖入了死水。在得意的同时,我忘记了作为被告应当注意的问题。

回头我又想起了,我第一天进律所的时候,主任通过一些小事告诫我的东西,第一天就跟我说要记住程序优先,首先不谈对错,只谈程序是否合法。现在想起来,真的感觉姜还是老的辣。更令我敬佩的是,那位同事年纪跟我相仿,还比我晚一年进所,竟能如此沉稳,大局观如此之宽,尔等是得跟他学习。我是个要面子的人,交流过程中,被其说的无言以对,心里确实很不爽。但是今天最让我高兴的就是这,是他,让我看清了自己并知道自己如何去改进。

回首之前办过的种种案件,感觉很多地方确实有欠缺。总结来说:一个案子,拿到材料后,必须要纵观全局,以面到点,在点的细节处各个击破!而不是从点到面,因为将一个个点集合成面,必然会有疏漏的点,一有疏漏,集合成的面必然就不能反映案情真正的一面。

还好,此案在初期的研究过程中我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感谢这位同事了(也只能在这里说说了)。哈,对人而言,不看结果,看态度!
2015wbg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6-2-18 15:19:27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程序优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6-1-1 23:37:1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liusage 发表于 2015-12-31 19:59
背后目的肯定不可能说的,,而且有可能律师永远不知道。。这个说了多危险。。
关系户也不一定管用,偶尔 ...

刘哥说对了,嘻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5-12-31 20:00:54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好比一个公司2个股东撕逼了,,最后2边的关系户都出具,只能委托外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iusage 学法19级 发表于 2015-12-31 19:59:06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背后目的肯定不可能说的,,而且有可能律师永远不知道。。这个说了多危险。。
关系户也不一定管用,偶尔还为了作秀或者偷袭啥的专门绕开关系户或者常年合作律师。。
反正律师这种外围永远不可能真正接触核心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就这一次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15-12-31 15:53:24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yxr86 发表于 2015-12-31 09:16
您说的确实是个办法,但是最好不要这么干。

如果问人家,人家会觉得律师碰到这样的事还要问,还要从他 ...

       看来南京和落后地区的办事规则真的很不一样

       他们找律师,可能有千万个目的,有些目的匪夷所思,但总体来讲是撇清责任,当然或许还附带着有一些其它目的;至于官司打成啥样,无所谓

       他们选择一个律师,不是基于这个律师的水平,而是因为这个律师背后有一个关系;除非这个背后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否则律师是不会变的

       另外,这个目的他们一般会主动告诉律师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31 15:42:07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克己明德 发表于 2015-12-31 14:33
恭喜恭喜,两位数加万。

加油哈,新的一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克己明德 学法6级 发表于 2015-12-31 14:33:42 来自: 中国陕西安康
yxr86 发表于 2015-12-31 12:05
哈,2015最后一天,早上去跟公司老总汇报了这个事情。

老板很满意,签下16年第一单,xx万,开门红。看 ...

恭喜恭喜,两位数加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31 12:05:28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12-30 22:44
1、你觉得对方起诉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
谈谈个人看法

哈,2015最后一天,早上去跟公司老总汇报了这个事情。

老板很满意,签下16年第一单,xx万,开门红。看来元旦可以好好过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yxr86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5-12-31 09:16:16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12-30 22:44
1、你觉得对方起诉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
谈谈个人看法

您说的确实是个办法,但是最好不要这么干。

如果问人家,人家会觉得律师碰到这样的事还要问,还要从他们口中得知,那还需要律师干嘛呢。

这样的企业,往往给你的只有材料,看完材料再跟你沟通,看你说的是否符合他们的心意,他才会把案件安心交给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13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