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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的个性与自尊 要有自己的底气

   
律师梦飞翔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2-10-19 09:12:43 查看:64207 回复:10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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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属于有点自以为是,目高于顶的家伙,之前也有人说,你这样性格会吃亏云云,吃亏是吃了不少,可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改变,因为改变不了,改变了就不是我了,还有就是因为,你的性格都会在给你带来祸患的同时也带来福气,极少有完美的性格和严重缺欠的性格,既然如此,何不正视自己的个性,做到趋吉避凶就可以了,你要用自己的天赋去驾驭自己人格的弱点。我接触了很多成功律师,他们都是个性鲜明还有很多怪癖的,你们中很多自视为掌握中庸之道的人,总以为自己看到了人家的弱点,那你就太愚蠢了,你都看出来的东西,他们自己不清楚吗?他们不但非常清楚,而且也非常明白,自己个性的优势和劣势,他们的缺点摆在桌面上,却何时真正伤害过他们自己?即便有弊端,也总是利大于弊的。

    律师这个行业,人格魅力是关键,你只有靠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业务知识,才能获得和权贵平等对话的话语权,不然,你就真是下九流了,很多人探讨律师的社会地位,律师的社会地位,总体上是有社会制度确定的,但是律师个体的社会地位,却是自己争取的,有的律师可以和院长称兄道弟可以和大企业老总勾肩搭背,有的律师却被一个小书记员训斥被一个看门的教训,何种命运,看你个人修为了,是否取得尊重,全靠你自己。

    律师要有怎样的个性与自尊,实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也说的未必对,可是,我的观点毕竟和别人不一样,我不是让你盲从我,但是,至少可以作为一个观点去考虑,有助于新人思考的更客观和周到一些,因为,我就是和他们不一样,我没必要效仿他们的东西,你也不必和我一样,效仿我的东西,你更没必要站出来说我是错误的,其一是我也不认为我没错,只是错不错无所谓,错我也愿意这么错下去,存在就有合理性,其二是,你说了我也不在乎。

    关于新律师该以怎样的姿态入行,一个在学法网经常看到的说辞就是,一个以老律师自居的家伙告诉你们应该帮助所里打扫卫生,给师父端茶倒水,见到其他老律师就叫大哥大姐。我看这个人更适合去政府机关。你打扫卫生,你是来干清洁的吗?你要点律师的尊严和脸面吗?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你给师父端茶倒水,师父有手有脚,差你那点劳务了吗?别干时间长了,真把你当成保姆了!你叫大哥大姐,有屁用?现在的律师多数都是鼠目寸光,谁真正关心新人的成长?叫了大哥大姐,他们反而更把你不当回事!

    你首先要有个心态,你是律师!不是保姆,佣人,如果你自甘低贱,我无话可说!我是让你跟个木头一样不会来事吗?不是,我也打扫过卫生,但是打扫的时候,办公室主任要跟我道谢,因为那是给他脸,帮他忙,不是我被他指使的。我也给我师傅端茶倒水,但是每次我这么做的时候,他都起身道谢,而且我为他做哪些的时候,他已经充分认可了我的为人和业务,并也为我做了足够多的事情。

    我平时和同事也称呼哥哥姐姐,但是不卑不亢,谁也别对我蹬鼻子上脸,把我当小孩子,我坐地绝你个跟头,你们他*又把自己当啥,尊重你,叫你们声哥哥姐姐,不尊重我,你说你们是啥?你们是赚的比我多了,还是帮我什么忙了?有什么权利给我装大辈!?

    你可以尊重别人,但是尊重的前提,是你获得了尊重。你尤其要知道怎么经营自己的形象和身份。有的人在学法网上抱怨自己给师父做饭,接孩子,我就纳闷了,你陪师父睡觉吗?原谅我说话难听,可是你事做得是否难看,你这么做律师,我都替你们脸红,怎么还好意思在学法网上说!

    我们是年轻律师不假,我们现在缺钱也不假,但是我们要脸要皮,律师怎么被你做的沦为了保姆和佣人?这是怎么干的,我不懂!!!不要问是我我怎么办,我跟过四五个律师,从来没有人敢和我提过这种要求,原来还真有过律师带过我们三个助理,有啥私活都是其他助理干的,他连问都没敢问我去不去给他做这些事情,他要敢问,我敢拿案卷砸他,娘的,把老子当什么了!不干律师的时候,我当业务员睡地下室都饿不死,当律师了,我就这么作践自己吗?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难处,但是你总的有点人格和脾气吧?自己软的像块豆腐,你凭什么干律师?自己的权利和身份都保证不了,你凭什么给当事人维权?

    我也在工薪所干过,我在那也是挺直了腰板的,活我一点不少干,不用你们照顾,也不用你们训斥,你敢骂我,我就回骂你,你大声和我说话,我就和你说话,巴结你我犯不上,尊重你看你自己争取的咋样,你不尊重我,你是什么东西我也不会惯着。

    我有这样的底气和个性,不是因为我有多大能耐,而是我知道,我是律师!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律师就该有律师的样子!即使暂时不能独立,也要做好独立的准备,并尽快独立,怎么能甘心被别人驱使!?

    和法官相处,和任何权贵相处,你都不要以为降低姿态就能得到便利和友谊,那是没用的,很多大律师和法官的友谊都是从吵架开始的,你赢的他们信任的,是你的业务,为人,而不是曲意逢迎,给人家端茶倒水。

    如果你业务过硬,为人很好,你不用巴结他们,也会成功,如果你业务稀松,人品很次,你巴结也巴结不明白,多少老律师被小法官训的跟小学生似地,怨谁?

    我说这些话,就是我心中所想,事实所作,我就是这种人,就是这种性格,你完全跟我学,你学不来,你彻底不把我的话当回事,也未必就是对的,以上这些,只是作为学法网上很多中庸之道的文章大行其道的时候,给出的一点有别于他们的思考和思路,供新人甄别反思。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的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法律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追光者丨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9-1-27 19:49:00 来自: 中国湖北襄阳
赞!不管是哪一行,都需要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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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vsli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8-11-9 11:32:18 来自: 中国山东滨州
发掘学法网中的深度好文,非常感谢前辈点了明灯,让我们这些初入法途的人能看到方向和光明!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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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gwny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7-17 09:17:35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有道理,做好业务,独立的做人,这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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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xo 学法3级 发表于 2015-7-16 08:44:3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云南
看飞翔兄的文章,是一种享受,也很佩服你的人格魅力,很多东西也许我无法学习,但是感谢你让我知道,人还可以这样有尊严有意义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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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天柱爱威震天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5-26 11:58:54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感觉我和楼主应该是一类人,做人多少还是要有自己的棱角。赞楼主,也赞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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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77迪奥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5-5-21 15:47:37 来自: 中国河南南阳
律师既要维护法律和公平又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受到中国几百年行政权与司法权不分、重实体而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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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ng2012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5-5-18 16:57:24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非常好的帖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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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ng2012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5-5-18 16:55:07 来自: 中国河南驻马店
个性与尊严,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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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天2013 学法10级 发表于 2015-5-14 23:44:0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再次拜读!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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