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帮助郑爽偷逃税被罚三千多万
今天热搜张恒被罚。有网民表示:判决释放了一个信号,一条船上的蚂蚱,要一条道走到黑。
还有网友称:污点证人应有宽大处理…
还有观点认为,郑爽妈妈也是同案犯,更应该加重处罚?
关于这个判决,我也看不懂。之前他们之间的借款纠纷涉及到张恒是否为经纪人。这个是借款纠纷的主要事实问题,当时将张恒认定为不是经纪人,这个事实认定是不具有既判力的?
目前判决理由是否具有既判力还存在争议?
关于这个处罚,你怎么看?
你认为呢?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0-19 12:53
你认为呢?
我的观点同我列举的这几个观点。重罚不妥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0-19 12:53
你认为呢?
我的观点同我前面发的网友观点,觉得重罚不妥 看不见具体内容,但是不是被处罚和是否是经纪人有关吗?还是只要有犯罪事实即可? 建议去看看具体情节,他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活动,自首情节是刑事处罚,这里是行政处罚。两件不同的事。 接受的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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