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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坚持的
发表于 2021-8-15 10:36:02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己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己家所有,并予以使用。请问此情形,能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吗?
392072945
发表于 2021-8-15 11:13:32
撤销的主体是民事法律行为呀。 这个属于事实行为,混合还是添附。 甲没有使用乙地砖的意思表示,也没想和已发生法律关系的效果。 属于事实行为。解决途径参照侵权和添附的法律规定。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8-15 12:04:54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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