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凯撒 发表于 2021-6-11 16:22:09

自然法学派的基本主张及评价

自然学的基本主张自然法学从其发展过程来看可以分为古代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现代自然法学。其基本主张有:(1)早期的自然法认为自然法是上帝制定并颁布、体现上帝理性,目普遍永恒存在的规则。自然法主要表现为以正义为核心的各种道德规范。(2)在政府产生以前,人类处于自然状态,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基于自然法享有自然权利即天赋人权。天赋人权的核心内容是自由、平等。(3)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种种不足,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成立政府,政府的功能在于保障人的人权。(4)政府通过人们的授权获得了立法权、执行权、司法权,但是政府制定的人定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为恶法,恶法非法。(5)自然法学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张扬法的正义价值,主张法学研究应该关注法律应当是什么。对自然法学的评价自然法学高扬自由、平等、正义等大旅,为人们批判并反抗专制提供了有利的思想武器。但是自然法学是非实证、不确定的,它无法为复杂的社会关系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在法学研究中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界限,使得法理学从属于哲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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