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花398元纹眉却被套路消费近万元,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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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398 元享 1399 纹眉套餐,在社交平台看到美妆机构"贝颜"的广告,长沙的刘先生心动了,有纹眉打算的他认为"优惠力度大"。
到店刮掉半边眉毛后,刘先生被告知" 398 元的纹眉不做了",其他套餐要 2000 元起,骑虎难下的他在店员"建议"下,选择 4800 元的纹眉,加被推销的祛痣、脱毛服务,前后共计消费9659元。离店后,刘先生意识到被套路了,便通过新浪黑猫平台投诉此事。
"贝颜"宣称在"全国 17 城有 130 家门店",该品牌隶属于厦门尚妃美容有限公司。5 月 26 日,"贝颜"承诺会满足刘先生提出的退款要求,有关"通过低价广告诱导消费"的质疑,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答复称"这是商家的正常营销手段"。
刘先生觉得,贝颜通过全网铺广告,设置超低价订金提高到店率,然后让消费者体验一半的服务后,提高消费价格,让消费者"不得不消费"。
本案最终通过媒体报道,商家同意退款一半给消费者,消费者也接受了这一方案。
案情分析:
读者读完上面的报告,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现在随着资本对各行各业的冲击,资本的介入,话术的提炼,每个人都深陷其中,我们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扮演者韭菜的角色,但是我们再说生活中如何避免被割韭菜呢?
首先,不要贪小便宜,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放在当下还是很普遍的,只要不被小利诱惑,那么我们被欺骗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很多;
其次,对于类似这种促销活动,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多怀着疑惑,可能更容易发现里面存在的问题;
再次,我们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有美女或者帅哥相伴,此时,我们不要中了美人计,不要最后花了钱,什么服务和产品都没有得到;
最后,对于重大事项的决定,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对于好产品和好商家,一般都会给客户选择的空间,不要冲动消费;
上面是一些生活小妙招,不一定有用,但是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预防被骗提供些许帮助;
那么上面的案例从法律视角存在哪些问题呢?
第一,上述案例中,“贝颜“存在虚假宣传,并且广告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的规定,消费者基于广告,来店消费,商家应当提供广告中所宣传的产品,如果不能提供,那么商家应当承担不能提供的缔约过失责任,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按照广告提供服务,如果实在是不能提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因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并且有权要求退款。
第二,上述案例中,消费者在支付订金时,商家就是利用了自身的信息优势,本着“订金”可以退的幌子,实则是顾客到店之后,不提供服务,然后又说可以把定金退了,在此期间,介绍其他服务,诱导消费者消费其他更贵的产品,笔者建议读者在支付订金时,就要求出示合同,并且保证产品还可以消费,如果不消费如何处理,在去之前就问清楚,防止去了之后,充当小白;
第三,最后,如果消费者在基于商家不诚信行为之上,订立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之后,消费者是可以依据商家不诚信的行为,确认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消费者事后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由于本案中消费者已经享受过完整的服务过程,完全退款,也不符合合同的公平、公正属性,但是由于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据此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管理部门对其不诚信行为和虚假广告进行纠正和处罚。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综上所述,生活中没有什么惊天大事,更多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绝无小事,规范商家行为,严惩市场中不诚信的行为,已经成为当下国家下一步治理的重点,希望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保护好自己,防止上当受骗,毕竟国家虽然在逐步完善管理规则,但是事无巨细,更多的时候,还是我们能够自己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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