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必胜 发表于 2021-4-16 12:47:52

题库纠错(民法)1

担保物权
3. 甲于2004年8月9日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丙作甲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丙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的还款时间为2006年1月1日,丙的保证期间至甲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若甲、乙、丙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06年2月9日
C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
D在甲、乙、丙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丙的保证期间至2008年1月1日
论坛给的答案是A,我认为是错的,现在轮胎的很多题目答案都是错的,因为很多发条都发生了变化。
首先分析A,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丙的保证方式,一般应该认为丙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选项A错误。
B如果甲乙丙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合同没有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一般认为应该是·六个月,在本题中应该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题目中的借款合同在2005年8月9日到期,那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该在2006年2月9日,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C合同修改为“丙的保证期间至甲偿还完借款本息为止”,这种情况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仍为六个月,现在甲的还款时间修改为2006年1月1日,所以丙的保证期间至2006年7月1日,选项C正确,D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请网友看看我分析的对不对?谢谢了

2017年必胜 发表于 2021-4-16 12:48:29

题库答案给的是C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4-16 13:47:25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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