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兵
发表于 2021-1-3 14:25:56
是要评论吗?
我觉得数罪四罪并罚,犯罪嫌疑人必死无疑,可又感叹温存其中,犯罪事实害人啊。
朱兵
发表于 2021-1-3 14:32:12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0-12-31 08:37
我选ACD
b是竞合,可一追究起来站受伤害者立场……大概大家想能肯定些,最后反而是个时空过程。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3 16:56:47
朱兵 发表于 2021-01-03 14:32
b是竞合,可一追究起来站受伤害者立场……大概大家想能肯定些,最后反而是个时空过程。
我选反答案了
朱兵
发表于 2021-1-4 15:30:20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1-03 16:56
我选反答案了
主观受恶而助力文教腐败类社群环境诈骗,讹诈是系统性后台,你说选反答案倒不是,而是是非皆罪恶至极致,谐音,深一度从自我所遇看见此类案犯事不是单纯仇恨论,可能比你们想象到的还难缠!
中央电视台没有明说是文案,文教腐败深度,还有某总统曼彻斯特社会效应,现代不是法考那么简单。没有人才时提个大概纲领即可应付。
锦衣夜行ks
发表于 2021-1-4 16:40:16
A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4 17:58:47
朱兵 发表于 2021-01-04 15:30
主观受恶而助力文教腐败类社群环境诈骗,讹诈是系统性后台,你说选反答案倒不是,而是是非皆罪恶至极致,谐音,深一度从自我所遇看见此类案犯事不是单纯仇恨论,可能比你们想象到的还难缠!
中央电视台没有明说是文案,文教腐败深度,还有某总统曼彻斯特社会效应,现代不是法考那么简单。没有人才时提个大概纲领即可应付。
非常感谢你!学习了!
cchleader
发表于 2021-1-8 05:10:22
B,主观有引爆锅炉杀人故意,客观锅炉爆炸,完全符合爆炸罪犯罪构成。
muyaming2011
发表于 2021-1-9 03:06:14
A
shenjian1
发表于 2021-1-9 06:57:35
ac
shenjian1
发表于 2021-1-9 06:59:33
ac 对接班的属于直接故意杀人,对民房的群众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房屋损失是故意损害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