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兵 发表于 2021-1-3 14:25:56

是要评论吗?
我觉得数罪四罪并罚,犯罪嫌疑人必死无疑,可又感叹温存其中,犯罪事实害人啊。

朱兵 发表于 2021-1-3 14:32:12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0-12-31 08:37
我选ACD

b是竞合,可一追究起来站受伤害者立场……大概大家想能肯定些,最后反而是个时空过程。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3 16:56:47

朱兵 发表于 2021-01-03 14:32
b是竞合,可一追究起来站受伤害者立场……大概大家想能肯定些,最后反而是个时空过程。

我选反答案了

朱兵 发表于 2021-1-4 15:30:20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1-03 16:56
我选反答案了

主观受恶而助力文教腐败类社群环境诈骗,讹诈是系统性后台,你说选反答案倒不是,而是是非皆罪恶至极致,谐音,深一度从自我所遇看见此类案犯事不是单纯仇恨论,可能比你们想象到的还难缠!
中央电视台没有明说是文案,文教腐败深度,还有某总统曼彻斯特社会效应,现代不是法考那么简单。没有人才时提个大概纲领即可应付。

锦衣夜行ks 发表于 2021-1-4 16:40:16

A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1-4 17:58:47

朱兵 发表于 2021-01-04 15:30
主观受恶而助力文教腐败类社群环境诈骗,讹诈是系统性后台,你说选反答案倒不是,而是是非皆罪恶至极致,谐音,深一度从自我所遇看见此类案犯事不是单纯仇恨论,可能比你们想象到的还难缠!
中央电视台没有明说是文案,文教腐败深度,还有某总统曼彻斯特社会效应,现代不是法考那么简单。没有人才时提个大概纲领即可应付。

非常感谢你!学习了!

cchleader 发表于 2021-1-8 05:10:22

B,主观有引爆锅炉杀人故意,客观锅炉爆炸,完全符合爆炸罪犯罪构成。

muyaming2011 发表于 2021-1-9 03:06:14

A

shenjian1 发表于 2021-1-9 06:57:35

ac

shenjian1 发表于 2021-1-9 06:59:33

ac 对接班的属于直接故意杀人,对民房的群众属于间接故意杀人。房屋损失是故意损害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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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炉工于某与王某不和,于某怀恨在心。对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