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跟你一般计较。
但是你如此的定论,我可以肯定你再继续考,因为你非常武断和主观臆断。加油!法考不是“傻瓜式”考试!而是法学专业知识的智慧、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常识等综合融合的考试。考心智、考智商、考专业、考体能、考认真、考细致,在那种时间紧张之中,到了第四题的时候很多人都已经眼花缭乱!这个时候能够把案情分析出来,运用所学知识,能过翻到法条,就可以体现出来一定的水平。还能不慌不忙地做完第五题,这样的人就是适合做法律职业,相信司法部选拔的人就是这样的人。祝好运!
重点考的是法学知识的积累 本案中,企业通过爱心组织联系学校,表示要对学校及困难学生进行爱心捐助,这是典型的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该企业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可撤销。同时,若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情形,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这个也仅仅只是有关人员的分析,民法典666的规定没有撤销的要求。只是不再履行,不再履行要么就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 菜园先生2018 发表于 2020-12-9 18:16
重点考的是法学知识的积累
学会汲取教训!总结存在不足。
虽然为你的失败感到遗憾,但是相信你还是会有成功的时候!加油!
来学法网都是为了学习,不是怼!同时心态也很重要!只有心态好才能够学到知识和经验积累!
公益性和道德性赠予一般不得撤销啊,该考题答案我是不可撤哦。 404条并不是指善意与否,相对于403条就是特别法与普通法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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