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9 13:00:50
中年考生 发表于 2020-12-5 21:59
董事可无因解除,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由职工会解除 ok, 但是董事资格肯定不会因为职工会解除而解除的。。 董事资格是董事会定的。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9 13:30:48
智元1317 发表于 2020-12-4 16:39
捐赠的债权人可以撤销,自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我写的债权人可以撤销, 自己原则上不能撤销,但是能力出问题了 还是可以撤销。
中年考生
发表于 2020-12-9 14:25:32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09 13:00
职工董事由职工会解除 ok, 但是董事资格肯定不会因为职工会解除而解除的。。 董事资格是董事会定的。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我只是大意了
发表于 2020-12-9 14:32:59
中年考生 发表于 2020-12-9 14:25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哎我后来翻法条了 。是股东会。。
东西南北123
发表于 2020-12-11 11:07:43
xyxyxy 发表于 2020-12-02 14:01
假若公司特别有钱,虽然人格否认,但公司上的账务有钱还,人家咋知道你人格混,当然是公司还,公司能有能力 还,找股东干嘛?
我刚才听了一遍课,说是人格否认不假,但是得把公司和股东一块当成共同被告连带,不能直接找股东,股东可以抗辩!因为股东也可以要求公司连带!直接找股东不行!
与你同在sir
发表于 2020-12-13 22:04:30
都没有答案标准,大家到底怎么估分的,这种估分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06.png
法海撑舟
发表于 2020-12-13 22:49:17
你能记得住,敢来晒答案,已经110分了
琳霖468
发表于 2020-12-20 06:22:38
祝108
123问
发表于 2020-12-20 11:09:50
古德拜 发表于 2020-12-02 18:19
民法,1.不能直接请求连带责任,没有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3.不属于专属管辖,协议管辖。6.可以对抗。卖铲车不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可以对抗。民法除了这三个,其他基本和你一样,特别最后一问,简直一模一样
连带,Ab用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财产混同,公司人格否认,ab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19851775150
发表于 2020-12-21 04:09:09
薇薇蓝蓝 发表于 2020-12-01 17:13
想知道董事解除那个到底是职代会有权解除还是股东会有权解除,,还有那个增资的决议说是属于定向增资必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是只有定向减资为了防止抽逃出资,才需要全体一致同意
一般公司,如果仅仅是单纯的职工董事的话,职代会是可以直接解除职工董事的,今年挖的坑是工会是股东,所以不能仅仅理解为单纯的职工董事,是解除懂事资格是需要走股东会程序的,个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