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洁遇林夕
发表于 2020-9-24 22:01:27
c作为一个护士,太应该懂得这些基本的婴儿护理常识,但是她的一连贯动作之后直接走了,中间没有折回来有其他动作,所以应该是疏忽大意
cy2013
发表于 2020-9-24 23:02:31
D
wansien
发表于 2020-9-25 00:11:29
D
塔尔寺
发表于 2020-9-25 10:47:23
c
673511156
发表于 2020-9-25 14:20:45
A
仓颉wang
发表于 2020-9-25 15:21:08
B
吃兔子的萝卜
发表于 2020-9-25 19:35:05
a 间接故意
陈黎昀
发表于 2020-9-25 20:05:24
D
大脑越用越灵
发表于 2020-9-26 12:05:48
chang121632068 发表于 2020-09-22 11:49
柏浪涛的刑法讲义上讲过这道题,不记得具体答案了,好像是过失。
但是我个人并不太认可过失,我认为是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是死不死的不管。这个是不想婴儿死。
吃兔子的萝卜
发表于 2020-9-26 14:18:37
这题答案有问题,根本就没有生活常识,接触过新生儿的都知道,新生儿无法自主抬头,除了哭,新生儿什么都做不到,你将新生放趴下,并用被子盖住头,就是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