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问的是,除了所有权,其他权利能否参照善意取得制度处理?比如债权、用益物权、租赁权
2.假设甲将 ...
对于为什么所有权人只有在租赁期满之后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一块我手里的教材(钟秀勇)确实没讲清楚。他的解释是根据民法典458、733,承租人有权根据有效合同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我不同意这个解释,租赁权是债权不是物权,只能对抗合同相对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已经下单四大本,过两天到货之后再看看官方是如何理解的。
阿啦啦啦啦 发表于 2020-09-19 11:48
对于为什么所有权人只有在租赁期满之后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一块我手里的教材(钟秀勇)确实没讲清楚。他的解释是根据民法典458、733,承租人有权根据有效合同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我不同意这个解释,租赁权是债权不是物权,只能对抗合同相对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已经下单四大本,过两天到货之后再看看官方是如何理解的。
甲卖赃物给乙,乙不能善意取得物权。甲出租赃物给乙,乙却可以取得承租权,对债权的保护超过物权,不合理。 阿啦啦啦啦 发表于 2020-09-19 11:48
对于为什么所有权人只有在租赁期满之后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一块我手里的教材(钟秀勇)确实没讲清楚。他的解释是根据民法典458、733,承租人有权根据有效合同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我不同意这个解释,租赁权是债权不是物权,只能对抗合同相对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已经下单四大本,过两天到货之后再看看官方是如何理解的。
甲如果是有权占有租赁物,比如借给甲的。甲无权处分出租,基于占有连续,承租人对物权人也成立有权占有,此情况下可以认为是善意取得承租权。 阿啦啦啦啦 发表于 2020-09-19 11:48
对于为什么所有权人只有在租赁期满之后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这一块我手里的教材(钟秀勇)确实没讲清楚。他的解释是根据民法典458、733,承租人有权根据有效合同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我不同意这个解释,租赁权是债权不是物权,只能对抗合同相对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已经下单四大本,过两天到货之后再看看官方是如何理解的。
但物权人解除合同,则承租人又成了相当于物权人的无权占有,则物权人可以向承租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注意不是占有返还请求权。 蔡进 发表于 2020-9-19 22:48
甲如果是有权占有租赁物,比如借给甲的。甲无权处分出租,基于占有连续,承租人对物权人也成立有权占有, ...
合法转租情况下,次承租人才能基于占有连续,对于出租人有权占有。
擅自转租情况下,次承租人基于债权对承租人有权占有,但对于出租人无权占有。
蔡进 发表于 2020-9-19 23:16
但物权人解除合同,则承租人又成了相当于物权人的无权占有,则物权人可以向承租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注 ...
按老钟的说法,擅自转租情况下,即便出租人不行使法定解除权,也有权对次承租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若出租人不行使法定解除权,有权请求次承租人将租赁物返还给承租人。
若出租人形式了法定解除权,有权请求次承租人将租赁物返还给自己。
感觉这里挺微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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