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赞成第一种,小女孩是要负主要负责的,因她是未成年人,责任受到限制,由她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中宠物主人虽然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这明显第三人存在导致严重后果,狗主人尽到了监管义务,我觉得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或者轻微责任。
柠檬1212 发表于 2020-08-21 20:18
意外事件,但必须对麦某一个说法,弥补家人创伤
算意外事件,刑事可免,民事补偿还是要的吧?
chenc666 发表于 2020-08-19 10:13
判狗死刑
牛
连带,狗主人追偿,
我认为是意外事件,道义补偿。
沐陌 发表于 2020-09-19 11:20
算意外事件,刑事可免,民事补偿还是要的吧?
首先焦点应该是民事责任的分配。我认为还要看当地的养犬规定,是否允许养这样的大狗?如果不许养的话,狗主人需要承担的比例会不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