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大侠
发表于 2017-5-31 12:44:41
能分的清楚现实和法律吗 别太把法律当回事 法律不过就是和稀泥的工具而已 张口闭口法律神圣 不要被舆论左右 你可知道法律是被谁真正左右的 你又能如何
saintcc
发表于 2017-5-31 12:58:00
本案中有几个疑点,于欢怎么拿到刀的,处警为何不把双方分开了解情况,找报警的人那么重要 ?
szulsty
发表于 2017-5-31 13:01:07
这是哪个傻逼写的文章?要不也当着他的面,让他妈也被别人小鸡鸡丢脸上,看他是不是可以这么淡定
红鲤鱼绿鲤鱼
发表于 2017-5-31 13:10:42
lilyaimeili 发表于 2017-5-31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察到后,于欢想和警察出去,被害人不让,并将于欢逼退角落,有殴打行为,于欢脖上不构成轻微伤,对于殴打 ...
防卫的限度应当和侵害的限度对等衡量吗?
whuseawolf
发表于 2017-5-31 13:27:27
这个猎鹰是什么人,怎么这样一幅嘴脸!!老赖和非法集资老妈是谁认定的?怎么一幅幸灾乐祸的口吻!!
philiar
发表于 2017-5-31 14:00:07
lilyaimeili 发表于 2017-5-31 11:25
我没有这个意思,必须有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我只讨论于欢案,就作者发表的文章,以及我看的庭 ...
亲,如果我赖你帐2万元不还,你可以去请律师起诉我,另外我强烈支持国家修改法律由老赖出律师费。如果你请黑社会来,对不起,打死活该
philiar
发表于 2017-5-31 14:02:42
xhl_mj 发表于 2017-5-31 12:14
卄你玛的高利贷打手都该死,你也该死,沙笔
楼上几位法律人看清楚了,话糙理不糙,高利贷打手就该死,捅死活该,这才是主流民意。法律不是僵化的条文,常理即法理。
philiar
发表于 2017-5-31 14:08:14
lilyaimeili 发表于 2017-5-31 11:25
我没有这个意思,必须有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我只讨论于欢案,就作者发表的文章,以及我看的庭 ...
貌似你没看到用鞋子抽嘴巴,脱了裤子露出JJ说你去卖血100一次我X你80一次,还有当场拉屎要把人脑袋按进马桶的情节。这样的黑社会打手就该死,这是我们这个国家当前的主流民意,常理即法理,不要拿着法条生搬硬套,那叫脱离社会脱离实际。本案最多算防卫过当。最高检已经定性,相关警察也已经受到处分,案子结果已经显而易见。谁还在大喊于欢就是故意犯罪事后防卫判死缓活该,就只能说脑子太僵化太教条,而且没人味。
philiar
发表于 2017-5-31 14:23:02
法律不应强奸民意,常理即法理,民意即正义,如果一个国家大多数国民都认为判决不公,那判决就真的是不公,法律要服务社会,不能挑战主流社会价值观,不然这样的法律就需要修改
逆袭人生
发表于 2017-5-31 15:21:47
这里不需要刻意套搬法律,并且法律也不应变成懦夫的挡箭牌,如果有个人拿出jj对着你妈,你不干他,只能说明你还不如畜生,所有黑社会全部该死,丝毫无须考虑他们的家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