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895672
发表于 2010-11-24 23:56:05
占位慢慢看。
hnnyzxh
发表于 2010-11-25 09:53:39
雪中送炭!
rentiecheng
发表于 2010-11-26 11:13:14
我看到了楼主的真诚 真心谢谢楼主分享!
kstg5092898
发表于 2010-11-26 11:54:48
很不错的一篇文章!受益了!谢谢楼主!
flgths
发表于 2010-11-26 15:14:45
左都兄,你好,鄙人混迹学法论坛已有三年,三年中在这里收获了很多,今年有幸低空掠过,闲暇之余想了解一下后司考时代职业前景,逛到这里便惊叹不已!如此佳作时至今日才有幸拜读,实在遗憾!三进宫的经历使我感受颇为深刻,感悟之余对您这种无私分享切身感受以求法律人(尤其是正在成为或即将成为)共同进步只义举所折服!小弟作为新人今后还望左都兄不吝赐教,祝君平安、幸福、律坛永放光芒!
avenuerain
发表于 2010-11-26 15:24:54
回复 318# langu295
兄台你很前途,12W对我来说是个天文,同样是做法务,差距怎么就那么大
yushan168
发表于 2010-11-26 15:36:18
谢谢你对“后来人”的点拨,谢谢你无私的精神!
yhjdyx
发表于 2010-11-26 22:43:07
学习了谢谢楼主,其实学法网的这中分享经验,相会激励学习的氛围是吸引我的原因。
surebadekiru
发表于 2010-12-1 18:27:47
拜读了!感觉真是受用无穷啊
309895672
发表于 2010-12-3 21:59:29
顶。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