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筱恩
发表于 2015-7-13 20:21:01
youxiahyc 发表于 2015-7-13 18:12
我现在就是一名医生,准备转行做律师,就是冲着这个去的
我曾经特别想当医生,我觉得我做医生也能做的很好,我看过很多临床医学的书,非常喜欢
学校有医学部,跟那里的同学联谊过,去过他们的实验室,可惜这一切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其实很同情现在的医生群体,的确压力大收入(正当的)低风险高,但是我恨的是那些坏医生无视人命,不负责任和推诿的态度,似乎有医院给自己撑腰就完全不在乎自己到底是屠夫还是医生。所以我理解医闹,但我不会去闹,至少我还相信世上有公道可言。
你也加油!你一定可以的!做个懂医学的好律师,比我肯定更优秀
祝筱恩
发表于 2015-7-13 20:16:46
cndzg 发表于 2015-7-13 20:15
今年十一月二十二号再来。
今年肯定考不过了,6月才决定试试
明年正式去考:)
luyouqi
发表于 2015-7-13 20:15:59
MARK,楼主加油
cndzg
发表于 2015-7-13 20:15:52
今年十一月二十二号再来。
祝筱恩
发表于 2015-7-13 20:15:36
gangsi2009 发表于 2015-7-13 17:26
楼主三思后行,梦想因为远所以美丽,走近了,现实却很残酷!
是啊,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我也有点犹豫,给自己一年时间
如果真的能考高分通过,证明有这个能力,再去做
祝筱恩
发表于 2015-7-13 19:57:23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7-13 18:51
不,因为你没深入进去,所以你不会了解。最坑的是电子病历,当你封存时早已改过了;还有法官的态 ...
谢谢您中肯的建议,医疗纠纷的确很困难,我妈妈的案件就是明摆着医院病历很多问题,法院就是不认定篡改,并且无限期拖延开庭,一个月不开庭,一问说“忘了”………………
就是看到这个大坑,我才要跳进去,带着水泥~~把坑填满,哪怕当不成先驱成了先烈,至少也为了正义努力过,不然只会让那些坏人越来越嚣张,大不了同步也做别的领域做背书。
关于电子病历,的确在我提出封存病历的时候,医院早就已经改过了,就在第一次手术出来当天晚上人没醒,他们把自己锁起来改的,任凭护士叫门都不给开,我就觉得他们心里有鬼,但是没有证据。但百密必有一疏,我在研读过六遍全套病历之后找到了策略之一——抓住他们病历生成的时间点进行质证。除非具备法定数字签名和可信时间戳可以固化病历生成时间,否则仅凭一个服务器、管理员都在本院的HIS,在事后打出来的内容是不具备证据的真实性的,所以不能当证据使用。《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是有漏洞的,我抓的就是这个漏洞。
医院最可恶的就是出了事一味逃避,躲起来不见我们,直到人没了都在说他们没问题,让我们“爱去哪告去哪告”这种种的欺辱都会在以后被我一一反击的。
我已经跟妈妈说了:如果我当了律师,那个医院以后所有的患者诉讼案件我一辈子免费代理。
youxiahyc
发表于 2015-7-13 18:57:06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7-13 18:51
不,因为你没深入进去,所以你不会了解。最坑的是电子病历,当你封存时早已改过了;还有法官的态 ...
确实,电子病历对患者很不利,造成这方面取证困难。我还是先考了证再说吧,说不定还考不过呢。我很欣赏大哥你,见解独到,看问题入木三分。肯定是个很厉害的律师。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7-13 18:51:22
youxiahyc 发表于 2015-7-13 18:46
我知道 你说的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不,因为你没深入进去,所以你不会了解。最坑的是电子病历,当你封存时早已改过了;还有法官的态度等等,很多。真的建议你不要进入这个领域,医闹这么多,你不会认为他们都是刁民吧?中国二十多万律师,作医疗的才多少,你不会觉得没人看到这个领域吧?是真的作不了。这是个综合体系,全方位的维护医疗机构的利益,不是某一二项的事。
法庭人生
发表于 2015-7-13 18:49:52
我认为,想做律师,入门之前就要了解这个行业和这个人群的人,改变自己的价值观。显然,楼主在这一点上还没开始行动。
医疗纠纷案不是想想那么恐怖,恐怖的是当事人的人心-------这和任何一类案件都是一样的。我和同事合作过一个医疗事故案,很成功,赔偿了一百多万,可以说是个相当成功的案例。后来有个朋友在他朋友的父亲出现医疗事故后介绍和推荐了我,也说了这件成功案例。他朋友最后没有和我面谈,委托了个(应该说)没有做过此类案件的律师,最后没有获得任何赔偿。我要表达的是,任何手段,忽悠蒙骗,当事人委托你,你才能一展身手。俘虏他们可怕的人心吧,哈哈
youxiahyc
发表于 2015-7-13 18:46:35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5-7-13 18:19
医疗纠纷诉讼不是因为律师没有医学知识而难,完全是因为体制问题,而且这个体制是多方面的综合体 ...
我知道 你说的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