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本,出自刑诉case9第2问,共404字,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录入一下,测试一下用时,看看处于什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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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材料中涉及的非法证据包括:
(1)物证,侦查人员现场勘验、检查中提取了却没有制作提取笔录和清单,不能说明物证来源的40多件物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2)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张某当庭翻供并指控警察游某、翁某刑讯逼供,经法庭调查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庭前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3)视听资料,在案审讯录像内容不完整,审讯录像中断一小时,控方没有提供必要证明或作出合理解释,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4)鉴定意见,鉴定人没有按要求进行“空白”对照检验,鉴定过程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关于被害人尿液、心血和呕吐物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本案材料中涉及的瑕疵证据包括:
(1)物证,侦查人员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笔录中记录的5件物品(有提取笔录但没有见证人签名)。
(2)证人证言,询问笔录中同一时间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询问笔录没有询问人员签名的。
上述瑕疵证据经过侦查人员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可以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