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第一观点,如果狗主人尽到了监管义务,狗又怎么会被人牵走了也不知道呢?明显有逃脱责任之嫌,至于说意外事件的,先看下意外事件的概念是什么,这明显是人为不作为导致的过于自信的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狗主人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如果女孩是偷偷牵走的狗,应该由女孩的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承担次要责任,至于那个被追的小狗主人,我就想问一下,你开车前面急刹车追尾了,最前面的车没被追尾走了,是不是也只有当事车辆才进行责任分担,没看见谁还得把第一个急刹车的告了,所以说找被追小狗主人的,完全就是加大诉讼成本,简单事情搞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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