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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律师与当事人的几点博弈

   
桃花岛主537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4-28 20:17:44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虚心受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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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vren365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4-5-2 14:55:21 来自: 中国天津
呵呵 任何行业都差不多   揽活儿者与做活儿者分开是主流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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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叶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4-5-2 17:01:50 来自: LAN
飞翔大哥,有人向你叫板呢,气死我了了。有个双证很了不起吗?论坛不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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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pe 学法14级 发表于 2014-5-2 17:32:27 来自: 中国北京
回复 23# 夏之叶


    叫板是好事啊,你看没人跟咱叫板吧?想当年霍元甲,杨露禅,黄飞鸿等一代宗师,那都是通过不断有人叫板,一场场擂打下来,才有了百代流芳呢嘛。

    飞翔去应个战呗,拜托拜托。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代证书流。

    不过话说那家伙今天来下战书吧,其实已经输了,只有我们这样的苦逼才在这种春光明媚的节假日泡在学法网呢,成功人士要么香车美女,要么忙着策划嘛嘛公司收购并购的高大上业务呢,哪有时间跑来论坛不管鬼混也好,叫板也罢。

    你说我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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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樱桃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4-5-2 17:42:45 来自: 中国吉林长春
回复 24# movpe


   你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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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catherine55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4-5-12 10:10:33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庆
听说从线上转到线下了?不会有好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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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anda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4-5-12 22:18:46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马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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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xndy 学法8级 发表于 2015-8-16 20:35:1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山东
我老师在接待当事人时,经常会把自己办过的差不多的案子讲给当事人听,我感觉这种方法真的挺好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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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涛!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6-5-5 16:40:1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好东西,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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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敏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8-3-5 15:35:08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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