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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第一次开庭的经历

   
律师梦飞翔 学法网大咖 发表于 2010-8-20 21:14:20 查看:32453 回复:31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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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是迟到的作业了,因为第一次开庭距现在很久了,加上我这人对第一次一向不怎么注重,汗,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反正就是那么回事吧,我认为每一次比第一次更重要。现在,说说我的几个第一次吧,晕···怎么还是别扭

  1、第一次参加庭审

  第一次去参加庭审,是跟一个老律师开一个劳动争议的庭,我们这方代表一个机关对面是几十个被辞退的临时工,感觉法庭远远没曾经设想的那么严肃,法官虽然穿着法袍但是穿的也不规矩,散着袖口,本来该是三个人的合议庭,结果就他一个人出现了,他说评议时那两个人会参加,还象征性的问律师有没有异议,有异议的都是孙子,谁用不着谁啊,双方律师都表示没异议,期间几个法院办事人员还大模大样的走进来坐在另一个审判席上和法官说话,我的感觉是,中国的法庭该庄重点。

  我们这边的律师业务是相当扎实的,不然也不会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但是另一面的女律师就嫩多了,而且很多地方明显是错了,我虽然不擅长劳动争议也知道她的几个诉求完全是迎合当事人提出的,或者就是能力问题吧,让我吃惊的是人家的收入实在牛,50多个临时工,一人给他500元,而她只需要出几次庭,说几句不着边际的话,钱就到手了,由此可见我们的市场是广阔的,连这样的律师都日进斗金,哪些成天担心饿死的人需要检讨了。

  2、第一次立案

  我去某县城立案,立案人员难题不断,首先是,你怎么用小四号字,我们要求必须用三号字,丫的,她得意的冲着我笑,凡是我市的律师都深有体会,县城这帮人看见我们城里来的律师就郁闷,尤其是看见衣着光鲜的城里律师,如果开车来的郁闷加倍,我不怕这里有县城的法官,这的确是一部分人的一部分事实。我们给你打印吧,工作人员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多少钱?一百元!我呸,一共不到三百字,还都是我写过的,哪条法律规定不能用小四号字的,再说这里所里的标准样板,要求我们办案必须用的,美其名曰ISO9000规范,丫的,幸好兄弟我留了一手,打印的时候多打出了几套三号字的,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拿出三号字状纸,这会行了吗,我用人畜无害的笑容明知故问道,大姐的笑容冰冻在嘴尖上,我深知1百元的意义,在这个县城一百元可以买多少鸡蛋啊,于是乎她失望的说,行吧,但是审查仍在继续,证据原件那?丫的,谁规定没证据原件就不行的?我没有证据难道不能起诉吗?你们是立案还是审理啊?我给复印件还不行吗?给假的我们败诉不就完了。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大姐幸灾乐祸的看着我笑,我苦笑一声,丫的,师父的话真对啊,您看这样行吗,原件被我小心翼翼的从上衣内兜拿出来,一般行内人都知道,我们轻易是不能保存原件的。大姐负又失望,良久,终于又找到突破,当事人那?没有当事人不能立案,这我真急了,有委托书啊?不行,我们有规定,当事人不来不能立案,我说,好,您等着,幸好我是和当事人一起开车来的,从某餐馆叫出来正大快朵颐的当事人,带身份证没?带了,户口本?带了?结婚证?带了,不过X律师,欠款纠纷要结婚证干啥玩意?我说,丫的,我哪知道,你们这破地方就是出幺蛾子。终于立上案了,大姐一脸失望的帮我做完手续,临走我微笑的致意,把笑容留给了这里,可是背上冷汗直流。

  以前听同行说过那些个别小地方的办事人员,总是为难律师和当事人,更有的以嘲笑律师为乐,标准台词是,你是律师还不知道这个?妈的,律师是万能的啊?你们几个混球关上门研究出来的鸟玩意我们到哪知道去?我知道你们开会领导定什么调子了?我知道凭什么写状纸还非得三号宋体,不然就不立案?我用三号楷体行吗?我用四号黑体行吗?哪条法律规定,我字不对就被剥夺诉权的?

  可是话虽如此,却极容易让当事人怀疑你,咳,中国的司法,程序不关注,对这些形式却那么较真,不过小心驶得万年船,大家要谨慎,特别是对经常接触的几个法院的山头规定要注意掌握,有好处的。

  3、第一次代理

  第一个代理的案子,是一个乘客做出租车出事,因为司机醉酒,造成事故,司机和乘客当场死亡,我们作为乘客一方代理,所有说任何事情都比想的简单,这个案子看起来容易,侵权和合同都行,但是很多律师是按侵权起诉的,问题是,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关系很复杂,有的是挂靠,有的是承包,有的是劳动关系,至于司机侵权,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那是毫无统一规定,各地立法也不同,内蒙是明确的说出要承担连带责任,重庆吉林安徽是高院作出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黑龙江和江苏一些地方没有明文,但是有的高级法院判了不承担,但是貌似下面没太当回事,就是一个城市,也各个法院不同,各个法院各个时期不同,各个时期各个法官也不同,变数太大,于是我提出打合同吧,师父说,已经按侵权起诉了,我就看起诉状,一看乐了,上面说的也不清楚,只是说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具体诉由没写,好啊,这打合同!!!案由写的就是道路损害纠纷,从上面并没有限制我们,这就是现实和法律的缝隙,虽然我们念书时就知道诉由确定就不能更改,但是实践中,因为立案缺少认定诉由的环节,如果律师的起诉书在粗糙点,那简直是可以灵活掌握了。

  就开庭吧,我在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在接下来读代理词的时候,我也点出来是按照运输合同起诉公司违约的,我之所以没有点出来,是因为怕引起法官询问或者对方的察觉。

  庭审中对方代理人提出了一点,那就是司机和乘客是朋友关系,当时是几个人出去玩,吃完饭往回走的时候出的事,有幸存者的笔录为证,意图证明该次乘客不是运输经营行为,而是朋友间为玩乐需要而驾驶,和公司无关,且司机没有拿到死者的钱,运输关系不成立况且乘客明明之前和司机喝了酒,还做司机的车,本身有过错,我之前并不知道这一点,当事人也没说过这类情况,但是还是当时指出,即使存在朋友关系也不表明他们之间不会发生运输合同,况且出租车都是下车付费,而下车之前就发生了车祸,就无法确定死者不会付费给司机,况且出租车运输乘客上车合同即成立,付费无非是合同履行的环节,而不觉得合同的成立。

  以前又进行了其他质证,很多人说第一次出庭紧张什么的,但是我一点都没有,状态很好,或许我天生就属于法庭吧,当然,也和我的辩论底子有关系,毕竟参加过大小辩论赛无数次,而且罕遇敌手,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那绝对过得去的,就这些了。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精彩文章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律师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zl363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20 21:48:12 来自: 中国北京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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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363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20 22:04:31 来自: 中国北京
立案太戏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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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chunchun 学法4级 发表于 2010-8-21 10:15:34 来自: 中国北京
最近一个案子我开庭,法院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进行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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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long1 等待验证会员 发表于 2010-8-21 10:54:41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果真嫩,还真拿书本的东西去套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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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咪咪 学法2级 发表于 2010-8-21 21:58:47 来自: 中国江苏连云港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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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maolin 学法网[执业律师] 发表于 2010-8-22 17:20:28 来自: 中国四川绵阳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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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人生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22 20:29:16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 1# 律师梦飞翔


   前辈加油啊!后备还在努力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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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HP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24 23:09:34 来自: 中国安徽芜湖
好期待这样的经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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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zhang0002 学法1级 发表于 2010-8-25 10:56:27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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