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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北京的张先生因前女友马小姐借钱未归还,向法院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一审胜诉后,马小姐不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近日,张先生委托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二审再次胜诉。 张先生非常优秀,经人介绍认识了非常漂亮优雅的马小姐。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张先生对马小姐十分宠爱,不仅经常帮助马小姐缓解资金周转的难题,还卖掉自己的房子接济马小姐。他本以为自己的付出能够换取马小姐的真心实意,能够很快进入婚姻的殿堂,可刚满一年的时间,双方便结束了恋爱关系。不想,人财两空的张先生多次向马小姐主张债权未果,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马小姐向张先生归还借款200万元。马小姐认为此款是张先生对自己的赠与,不应当归还,于是提起上诉。张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贯赢律师代理自己出庭应诉。 贯赢律师法律观点 首先,张先生出示大量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客观存在;一审中,马小姐抗辩案涉款项系赠与性质,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她自己本人了; 其次,马小姐所称转款事项与本案无关,客观事实是马小姐利用张先生个人信息开设账户投资,并使用张先生银行账户进行转账; 最后,关于诉讼时效问题,马小姐应在一审中提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二审无权再提诉讼时效的抗辩;张先生在给马小姐转账时并未提及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马小姐明确拒绝还款时起算。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贯赢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回了马小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决。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拥有强大的民商事律师团队,专业性强、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您的需要,就是我们擅长的!法律咨询电话:400-85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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