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
  • 收藏

[刑事实务] 与精神病人发生关系,如何判定

 
xiaoqide1986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2-5-23 10:05:40 来自: 中国
按照我国法律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侵犯法益为妇女的性自主权。罪名构成要件为采用暴力、胁迫其他行为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行为主体的直接正犯为男性。行为对象为妇女,行为内容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与妇女性交,责任形式为故意。故意内容为,男性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性自主权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才成立强奸。
对照案例,男性主观上对于路边偶遇女性精神病并不知情,客观上无暴力、胁迫手段。女性主观上虽有精神病,但其主观上是否严重到失去性自主权无法得知,但其首先具有挑逗行为,男方在配合女方,而非强迫女方。所以,不构成强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慵懒时光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3-1-18 12:12:2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钦州
主客观不一致,不构成强奸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中绣勇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3-5-6 06:22:3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
不构成强奸罪
1.客观上没有使用暴力、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能反抗。
2.主观上以为女子自愿,不知道该女子有精神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友热议

  • 法学本科

    法学本科完了法考 大概几年啊 我今年都23了 详情 >>

    2024-03-28

  • 瀛东党建┃瀛东所党总支荣获静安区“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称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区级机关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 详情 >>

    2024-03-28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12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