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遗憾,往往是有能力做而没有去做。对于很多不甘心在体制内或者大厂空转内卷、虚耗一生的有志者来说,辞职出走是反复萦绕心头的一个想法,而最终敢于走出这一步的往往都是强者。其实律师行业相比单纯创业,成功率已经大了很多很多,毕竟需要职业资格、需要综合人文素质、需要丰富社会阅历,而这些恰恰是大龄转行人的优势。至于法律实操能力,只要放平心态、放低姿态,勤学苦练、勤奋苦干,是能够迅速提高的,最终融入行业并取得稳定收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再退一万步讲,不论转行成功与否,任何事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对于很多人来说,仅仅为了糊口之食,困在压抑无趣的温室里终老一生,其实是更大的痛苦和遗憾。确实,改变就意味着风险,选择就有可能犯错,但人不能因此而丧失改变的勇气、放弃选择的权利。愚以为,只要不违正义、追寻理想、勤奋努力,不论结果如何,这样的人生都是进取的、幸福的、无悔的。实际上,绝大部分的成功,也都是在这样的人生中创造的。而温水煮青蛙的日子,却罕有幸福自由可言。楼主能够做到企业中层,必然有自己的优势。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必太在意眼下一时一地的得失。相信绝大部分敢于毅然转身、中流击水的同仁都会不留遗憾,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