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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最近怎么了

 
 楼主 彭律 学法3级 发表于 2021-9-18 10:49:36 查看:2956 回复:4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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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怎么了

哎,距离上次在学法网更新帖子,或者说办案心得体会等,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一方面是最近一段时间稍微懈怠,另一方面是因为受删帖事件的影响,导致不得不小心翼翼,生怕再来一次“三位一体”的电话冲击。其中具体原因为何,慢慢道来。

说是懈怠,其实不是,而是因为“怕”才懈怠,怕则是因为删帖事件带来的后遗症。笔者自认并非胆小如鼠,做人做事向来秉持着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先让步,人若再犯,定当反击”的原则处事。然而,虽然自己可坚持如故,但是架不住周围人的压力。第一次,笔者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满满恶意,以及事情来临时,人人自保的狭隘。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这个老牛犊子,也算是见识到了些许风浪,但这次却是不得不后退、妥协、甚至.....,算了吧。

事情的起因,是笔者受托代理了一件刑事法律援助的案子,而且辩护结果非常不错,在检察院阶段,递交了一份辩护意见后,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了。怎么看,都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在笔者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按说案件已经结束了,去向嫌疑人报喜即可了。可笔者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仔细看了看不起诉的理由。一看不要紧,再看不觉一惊。不起诉的理由存在问题。本想着借机调侃下,便写了篇帖子发了。还是怪小伙子太年轻了,第一天发的文章,第二天就被办案检察院舆论监控中心系统发现了。所以,事情就开始了。

先是,笔者在外闲晃时,接到了一条同事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附有一条链接,而链接地址正是文章发出的网站地址,其后同事电话打来,问我该网站文章是否为我所写,说是办案检察院通过舆论监控系统发现了这篇文章,里面说了些对检察院有影响的事,并让立即删帖。当下,不觉心里大惑,“出了什么事”“一篇文章而已,也没犯法啊”“也没说检察院怎么怎么样啊”。但从同事严肃以及充满怒气的语气来看,好像是有些严重的。

好吧,既然这样了,还是乖乖的“怂”了吧。登陆网站,找到帖子,却没有删帖的选项,又赶紧联系网站管理人,网站管理人提供具体的方式,经过一番折腾,总算是把帖子删掉了。下午一个陌生短息发来,附有链接,链接地址还是帖子网站地址,紧接着一个陌生电话打来,自称是司法局人员,问是不是谁谁,对我的信息掌握的门清。又问我这篇文章是不是我写的,让我删掉,我说,已经删掉了,链接点进去之后,已经没有文章了。对方说好好,就挂了电话。留下一头雾水的我,更是让我怀疑我到底写了什么文章,怎么会引起如此的“轩然大波”。

作为“孤家寡人”,还是小心从事为好,毕竟大腿很多,而小细胳膊却只有一个。周一,向主任汇报了这件事,说了来龙去脉,主任表示没关系的,只要规范执业,没啥问题的。删帖之后,顿时感觉世界清净了。后来回想,到底我做了什么事情呢?能让办案检察院找到我的同事,让我删贴,再找到司法局,让我删贴。再看帖子,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的,既没有说检察院不好的地方,也没有说检察员的不好,更没有说国家法律制度的不好,那么到底是哪里做错了呢?疑惑,不解,更加好奇。一篇小小的文章,如此反应,是不是有些“大动干戈”呢?

再次凝视那篇帖子,一个疑惑解开了,原来是打码不够规范,导致可以看出是什么案子,及承办检察员。好吧,这就不足为奇了。

人常说,刑事辩护律师是刀尖儿上的舞者。不仅戴着镣铐起舞,更要戴着皇冠行走。压力、困惑、不解、谩骂、威胁..........这些偏见不止来源于当事人、家属,更来源于承办机关。当事人不懂法尚可原谅,而承办机关却“知法犯法”让人寒心。可谁让你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律合法实施的践行者,通过个案推动社会进步的勇者呢?办了这么些刑事案件,越来越感受到深深的无奈和无力。费尽心思地撰写辩护意见,可结果早已确定。以为说服了承办人员,转过头来,却是得领导决定。可,法律的实施,不是要看领导的啊。

前路漫漫,尚阻且艰,本心已定,唯向前走,始见晨曦。
whuseawolf 学法13级 发表于 2021-9-18 12:43:05 来自: 中国浙江绍兴
注意隐去当事人和承办人员的信息。研究一下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裁判文书公开不意味着传播的时候可以把你收到的文书全文照录。更何况不起诉决定书不属于应当公开的裁判位数范围。
如你所说,做律师,特别是做刑辩律师就是带着枷锁舞蹈,千万主要不要踏了红线。律师首先是谋生的职业,先把饭碗端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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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9-18 17:06:5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
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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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waDeDfk 法考VIP5级 发表于 2021-9-19 16:13: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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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小法师 学法6级 发表于 2021-9-19 16:48:40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江苏扬州
个人认为检察机关没有做错,这类帖子最好别发。说句不好听的,你私人能发,那要裁判文书网干嘛。诚挚建议,非礼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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