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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相关] 小城的律师生活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3 23:32:31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5.在关系的博弈中,女性天生拥有劣势。
  即使在女性20岁左右最青春的时期,也是一样。
  所以我觉得那次聚会里面那位一婚老公入狱,二婚老公入狱,还是勉强维持家庭带女儿的女士,并非是我辈楷模。
  因为,男人的本事表现为他可以挑自己喜欢的女人,并且,会对她很好。
  女人的本事表现为可以拒绝对她不好的男人,并且,对他很差。
  男人的选择权越大,越优秀。
  女人的拒绝权越大,越优秀。
  越敢对女人好得男人,越有本事。
  越敢对男人差的女人,越有本事。
  为什么二婚老公用自己的身份来诈骗,还要那样温柔的对他,替他还债?
  因为既不优秀,也没有本事。
  因为不优秀,所以没有拒绝的胆量。因为没本事,所以不敢对男人差。
  你看,粪坑三角虽难,只要你把拯救者先干掉,受害者,就不会存在了。
  那位女士如果不是一直这样温柔对二婚老公,对方又怎么会让她这样失望?
  可惜恐怕她还误以为只有这样才能拯救婚姻。而忘记了,需要单方面拯救的婚姻,从产生这种需要那一刻起,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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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3 23:33:24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6.这也公平,那么,假如说女性想要选择权和拒绝权,就会产生超级女强人。
  假如说男性想要选择权还要拒绝权,就会产生妈宝男。
  无论是超级女强人,还是妈宝男,都是婚恋市场上让人闻风丧胆的角色。
  都有一种走到哪儿让人死到哪儿的霸气。
  当然了,这两类人的结局当然也不会太好。但是,莫去招惹,才是周围人明智的选择。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妈宝男的心理。
  第一,老婆是他选的,而且,要选他喜欢得。
  第二,老婆得像妈那样,无条件的包容自己,爱自己,不然,就是不爱自己。然后,马上跟妈站在一起,认为妈才是真爱。
  所以,妈,才是妈宝男最终的归宿,媳妇啊,说到底都是外人。
  这是因为,妈宝男不会允许任何人对他使用拒绝权。而能够符合他这一点的女人,恐怕只有他亲妈了,连干妈,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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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3 23:51:2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1.讲了这么多,讲跑题的,本来是讲创作的事。
  我听说闺蜜t现在还是深深的陷在带小孩的僵局中。每天小孩睡觉就要睡十一二个小时。按理来说这样子还可以呀,但是据说闺蜜她每天就陪她一直躺在床上。因为如果不这样子的话,小孩就很容易醒。
  而且吃饭也很匆匆忙忙,据说现在一天的正餐也是只能吃两顿。在原来家里没人帮手的情况下,她还经常吃方便面。
  听起来非常凄惨,对吧?可是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这么凄惨,她还不愿意改变呢。
  我今天想到这里突然有一个体会,可能她认为她是在做正确的事儿。因为当一个受害者他陷入了受害者角色,他就会有一个想法,只要自己足够惨,那么加害者就会同情他,特别是拯救者,就会出来拯救他。
  因此一个完美的受害者角色总是足够的懂得,什么叫做卖惨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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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3 23:51:5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2.而光明三角是怎么思考问题的呢?首先承认这个事情先到这个状态,我是有责任的。然后根据我的责任,我要去做一些行动出来。最好是能够创造性的做一些事情。
  这就是光明三角之责任者,创造者,行动者。创造者是这个三角的顶端。
  那么我在这里的时候就想到了。我替她想到了,她可以用写作的方式来谋求一线生机。因为她的专业现在整个大的环境不景气,所以工作并不好找。
  可是闺蜜t并不感冒。她甚至跟我说,如果想要写小说之类的,可能首先会要有一个好的构思,要打一个大纲再怎么样。
  当她这么说,我就知道,她是不会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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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3 23:52:1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3.这时候我无端端的想起月光宝盒里面紫霞仙子的那句话。我心爱的人,有一天会乘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你看说到底,她还是在期盼一个拯救者。
  这样紫霞仙子的悲剧,也就变得很正常了。其实她是一个很美的仙气飘飘的人物。但是我还是更喜欢邵敏郡主的那句话,我偏要勉强。
  所谓的我偏要勉强,指的是我知道在这个不好的事情中我承担一些责任。然后针对这个承担的责任,我要采取一些行动,并且想办法创造一些东西。
  陷入受害者心态的人,他们过得非常的舒服。因为这一切都是别人的错,他们没有任何错,他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他们的身上可轻松了。不仅如此,只要他们装的足够惨,就一定会获得大量的同情,而且拯救者一定会出现。当他们足够惨的时候,就不可能没有拯救者的到来。
  因此把自己弄得更惨一点,反而是解脱的一种方式,因为只要足够惨,社会上就会出现更高明的拯救者来救他们。而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至于说相信自己能够拯救自己,这个事情是不用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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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4 00:07:1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1.在这个时候特别要警惕,有些时候人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拯救者。比如说想象自己有一天无所不能呢,突然之间有奇迹一样的表现之类之类的,这也是一个人分别饰演三个角色的迹象。
  我很同情我的朋友,但是说到底我也只能够是一声叹息。
  因为她拥有卓越的智商,并不比我差,情商甚至比我更高。她还是一个有研究生学历的女人,也并不缺乏通常的社会见识。
  只能说这样子聪慧的女人,也会在粪坑三角里面困死自己的人生,陷入了另外一条通路。
  当大家在光明三角里面比较谁的行动能力强,谁更能够为自己负起责任的时候。粪坑三角的人,则在比较到底谁更惨。
  我都已经这么惨了,救世主一定会出现的。这是他们心中坚定的信仰。我能怎么办呢?我也不能够说什么呀。因为他们的信仰,某种程度上也被证明是对的呀。
  毕竟只有经历过那种场合。只有当T女非常尖锐的对我说:不要用不吃馒头的方式,得到馒头。
  就是在那种场景之中,受到了巨大而强烈的刺激。你才会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真正是待在一个粪坑三角里面。陷在粪坑里不能自拔。
  其实单纯是关于她的这句话,我就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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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4 00:07:3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2.在那一刻有人说,你的意思就是说,不能不劳而获对吧?
  没错,我心中也是这个意思。
  不要指望任何形式的不劳而获。不要指望自己在地上哭喊骂天,滚地卖惨就有人来救。
  即使别人来救,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救。
  也只是出于怜悯,而不是出于真心。那种救,也不一样。
  一句话,欢欢喜喜自己赚的钱和你讨饭,别人看你可怜,打发你的钱绝对是不一样的。
  有时候我在想啊,其实很多时候加害者,是不是觉得受害者太无语了,所以才这样子搞他们。比如说妈妈催小孩吃饭快。但是小孩就是,慢悠悠的在吃。可是现在马上要上学了,怎么办呢?小孩的书包什么的都没有收拾好啊。
  于是妈妈首先臭骂了小孩一顿。然后往他嘴巴里喂了几口饭,把吃饭的问题解决了。再接着替他飞快的收拾好书包,最终大家成功的在上学的时间之前到了学校。
  这个小孩就是一个典型的受害者,而妈妈同时扮演了加害者和拯救者的角色。就这么一个故事你就知道了,受害者的本意就是希望不劳而获,希望别人替他做这一切。
  就像妈宝男找人谈恋爱。他就是不想在情感上付出,他就只想享受。他根本就不想当老公,他只想当儿子。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都想避风谁当港。
  自己不好好努力经营爱情,就活该承受恋爱的失败与不幸。又不好好的经营爱情,又指望有人能够拯救自己的爱情。当然就会遭受到奇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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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4 00:32:53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1.一个成熟的人时刻都权衡利弊,做出更好的适合当下的选择。
  比如说,虽然说我曾经很为阿A和我的不告而别而伤心。但如果我要是有这一份成熟的理智,就应该知道不管怎么样过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过去的事情始终是过去了。
  而且情感又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扮演多重要的角色呢?这好像是并不一定的。
  每个人都有这个当下,应该做好和更适合做的事情。
  如果你单身,那就努力的提高自己,享受单身的快乐生活。
  如果你已婚或者在谈恋爱,那就享受恋爱的甜蜜与幸福。
  何必在单身的时候哀叹自己的不幸,在已婚的时候诉说自己的被束缚。成年人的世界权衡利弊,先客观,后主观才是最要紧。
  我们每个人的选择都应该是当下最好的选择。如果当下最好的选择是吃饭。那么到底爱不爱某个人就不应该被考虑。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好好的吃完这顿饭。
  我们好好吃好每一顿饭,该恋爱的时候自然就可以恋爱。
  我想这就是我和律所大佬们真正的差距。人家思考一个问题总是先客观,后主观。而我呢总是很主观,然后希望能够让客观为主观服务。这样怎么可以呢?这个世界又不是以我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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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4 00:34:3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2.好了,好好的安排一下明天的行程。明天的行程又是很忙的。这段时间每天都在紧锣密鼓的学习或者工作或者生活。这样倒也好。
  毕竟我们的座右铭是只做不想。
  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事情说到底是做出来的,又不是想出来的。
  最重要的又并不是我想要什么。而是在当下的这个状态下,在当下的这个环境中,我所能得到的最好的是什么?只有能够把当下这个状态,这个环境中最好的多拿到一些,我才会有更多的选择权,更多的话语权。
  我能做什么和做什么,比我想做什么,要重要1,000万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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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淡淡紫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3-2-24 17:59:37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湖南长沙
    1.又开了一次天眼。
  感恩我们遇见了那些人。
  绿衣女带我去了另外的团体,而那个团体的导师,讲课更有水平。
  怎么说呢,人家心理学的水平可能不是很好,但是社会学的水平简直一流。
  这边的人更加是非富即贵。
  绿衣女一会儿指着那边的人跟我说,你看,那个以前是县长,一会告诉我说这个是知名企业家,连上面跳舞那个,都给我解说下:这女的家里开银矿的。
  至于电梯里遇到的那个小姐姐,也是个猛妹。她引起我注意是说家里有1000多件衣服,两栋别墅都装不下。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个斯坦福大学的女博士。
  尤其是,那真的是漂亮啊,美女如云。
  而这个绿衣女,就是红衣女上次带过去聚会认识的。
  我惊呆了,尤其惊呆的不是这个,而是今天大家都那样美,那样好看。
  人家说50岁的女人,看上去不过30多。
  好吧,这妥妥的就是《三十而立》的富婆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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