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我今天早上的分析,很有道理。
我今天下午约了一个重要的潜在客户,本来是约好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临时爽约,也不回我信息。我就跑去他的公司,然后,他不在,接待我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性管理者。
我被领进小办公室的时候,她正在手机上打牌,要我等一下。
然后,她询问了我的来龙去脉,我老实说了,跟某总约好了,但也不是什么特别熟悉的人。我把前因后果讲完,这位女高管垂着眼睛,说,你不符合我们公司的基本要求,像我们这种大公司,如果找法律顾问的话,那肯定是要律所合伙人以上的级别。你是合伙人吗?我看你就是一个普通律师。
我当然只能回答是的。我按照智商妹的说法那样说,可是我感觉对方似乎并不愿意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