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人其实并不会做律师,就算是大所的,或者经验很丰富的,也是。
今天冷寸头来问我一个某法院的案子,说自己有个案件在那边,一个多月了还没有任何进展,案子都没立上。而且,自己还是找了关系打了招呼,说熟人的事情,搞得他很郁闷。
我就耐心跟他解释:某法院的案件正常都要一个半月以上才能立上,这个在接案前我就会跟当事人说好的。原因就是案件确实多,要排队。
冷寸头:可是案子不是要法官去拿吗?我拖了熟人,要他们快点去拿,但是也没有用,搞得我很尴尬。
我: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你并没有错,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会有问题。因为该法院实行的是流程化管理,案件先要立案庭立案,然后发放到执行局内勤,再由执行局内勤分案件。现在通常不能由承办法官直接从立案庭拿案件,除非是特大案件。像普通小案子,在正式立案前,权限基本上在立案庭手里。你委托执行法官快点拿,只能够加快第二个阶段的速度,不能加快第一个阶段的速度。所以当务之急要快的话,是要去督促立案庭,而非在执行局下工夫。他们排队是个事实,但凡事总有例外,没有特殊情况你就慢慢等。如果确实不想等,你就找个理由打电话催下立案庭,很快就好了。我以前立案慢,第一天打个电话,第二天就好了。
冷寸头:你不去现场去联系的吗?
我:也去过,有次有个案子实在是太慢了,我就去现场翻案卷找领导。然后他们比较重视,还先给我做了执行保全,但通常小案电话就可以解决。你千万记得要多问一句他们立案排队排到哪一天了,这样的话你就会对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能到有个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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