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陷入了严重的非理性状态。我真的不适合迎面一头碰上去。
我要是还有那么一点眼力劲儿,就不要再在他面前提及任何跟工作有关的问题,避免跟他有关的一切工作场合,公众场合,因为,他在这上面,是个讲不清的人。无论我讲得对,还是讲得错,都没有用。我只要一旦开始涉及这个领域,就是激怒他。
不信可以参考大少在朋友面前吐槽我的种种不是以后,我的回复,我让他自己去找个好的。他没有讲错,但他距离他的目标,南辕北辙,在错误的路上,一路狂奔。在雷区里,讲任何话都有问题。只有绝口不提,才是对的。
对方在这上面的观念,基本可以肯定已经扭曲,不然不会是雷区。我啊,以前就是不懂。我以前要是懂,一开始的时候,就不会给他任何建议,他说案子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也不用责备对方不回工作微信,责备对方不把案子放在心上。他肯定会因为我这种看法与说法大怒,即使没有说出来,也必然是如此啊。
我为什么做个案子,好好的没事总往别人雷区踩两脚?说到底特别当不是我的案子的时候,我只要让主办律师满意就行了,除非违法违规,我根本就不用太考虑客户的感受。
假如说我不是长期表现出对他工作能力,态度的不认可,对方其实心里不会有死结的。那我想走就走呗,不会变成说我走这件事,让人家觉得我是压根从根本上否定他的工作能力与态度,并指责他在工作上一无是处。
什么朋友关系,什么舍不得,都是假的,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质疑,才是最大的真实。那g,c女律转走,也是朋友,也会舍不得啊。他就是想证明自己工作认真,能力超凡,他在工作上做得一切都没有错,他对同事仁至义尽,这才是他心理纠结的根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