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说是心甘情愿,是计划已久,我想这样的遗憾,是不会有的。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便只能承担后果。
我跟朋友,一位紫色衣服的美律一起喝茶聊天,她带了自己的助理,我们聊了些家常。
其实以前,并不熟悉,我在论坛上,也未曾写过。因为是朋友的朋友,我们说了一些熟识的律师的话,我就表示好奇,我很奇怪,G女律这么优秀,怎么一直在做法务,从不见她出来做律师。
紫衣女一笑: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因为她公司的老板是一位年少有为的富二代,长得挺帅的,比她大两岁,我也见过两面。这老板非常欣赏G女律,因此她才一直没有出来做律师。
我:可是G女律不是已经结婚有孩子了吗?那老板那么大了,难道是未婚?
紫衣女:这你就不懂了,有时候不是说一定要是男女朋友关系或者是情情爱爱,只不过是你认可一个人,所以就认可一个单位,其实单位本身有什么呢?
我:那你为什么来这个所呢?
紫衣女:当时朋友介绍我过来,为我引荐了合伙人R,我一见他,第一面就非常认可。后来我就在他手下做实习律师,慢慢的自己独立了。这么些年过去了,我还是很认可R律师,虽然他很忙,我们一直见面的机会也不多。
我:那律师是因为认可人才认可的律师事务所的吗?
紫衣女:那当然。我那时候刚来,什么都不懂,我要不是认可R律师,就不会认可这里,也不会待这么久。就像当事人认可律师,是认可人,而不是认可律师事务所。
我听她这么一说,才知道我感觉缺憾的是在哪里,这里虽然大,但对我而言,就像是个空荡荡的驿站。我匆匆而来,并无特别认可的人,于是就像一叶孤舟,心里感觉十分漂泊。即使紫衣女尽量宽慰我,我也努力的劝说自己,哦,这里很好,这里应该有很多机会,但还是忍不住失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