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行驶过程,司机为节约时间提前通过货拉拉APP平台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4. 9点29分,女孩两次发现车辆偏航,而司机周某某并未予理会,后用恶劣口气表露了女孩两次拒绝其搬运服务的不满;车辆继续前行,在缺少路灯的黑暗僻静路段,女孩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某未予理睬。
5. 当司机发现女孩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窗外后,他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刹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女孩从车窗坠车后,司机停车查看,发现女孩躺在地上,头部流血。
从这段描述来看,司机偏航的目的确实是接单。但司机没有给予解答,女孩无法得知司机偏航目的。
无论有没有先前矛盾,女孩面对司机突然偏航,且不予解释,困在行驶的车辆里,出于自保,做出任何过激行为,都不意外,都是可以预见的。
作为一个中等战斗力的成年男,独自乘坐营运车,如果司机突然偏航,且询问不做出解释,我也会怕。
我不会跳车,但我会动手阻止。
这种事,不是经济纠纷的范畴,是自保的范畴。
所以,个人意见,该司机偏离航线不给解释,存在重大过错,该司机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