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司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1、司机无法预见只是因为几句口头争执,就要跳车,这未免也太脆弱了吧!如果怀疑司机有不良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手机告知家人,不是说事发前还发微信消息了吗?退一万步讲,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啊?可是该女孩并没有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而是选择了极端的跳车方式!
2、导航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的,导航只是起到辅助作用,作为司机,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行车路径,况且还节省了行车时间,少几个红绿灯,何错之有?
3、作为消费者,我们经常会遇到商家会区别对待不同的消费者,消费者爽快、舍得花钱,商家能够赚取更多的利益,必然欢喜,态度、服务等也会很好,虽然我们不提倡这样的价值观,但是这是社会客观普遍存在的,法律也需以客观事实为基础,本案中,由于该搬家女孩,没有付费使用增值服务,司机没有赚取到增值服务的利润,并且等待时间较长,一方面又担心影响接下一单,导致心情不悦,不愿意跟该女孩多做交流,一心只是想尽快完成这一单,虽说这样的服务意识不可取,可能违反职业道德,但是本人认为不违法!
综上所述,货拉拉司机,服务态度不好,可能违反职业道德,但是不涉及刑事犯罪,理应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