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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 由萧峰误杀阿朱看“认识错误问题”

 
道法君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4 09:27:59 查看:4399 回复:10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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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萧峰,汉名乔峰,契丹乙室部人,生父乃辽国三军总教头萧远山。幼时父母为奸人所害,寄养于少室山下乔三槐家中,师从少林派玄苦大师和丐帮帮主汪剑通,武功卓绝,与姑苏慕容复并称为“北乔峰,南慕容”,成为这片浩荡江湖中的绝顶高手。

萧峰误杀阿朱

萧峰误杀阿朱


时人喻我之一生有情有义,为情坚贞,为国忠诚。虽人生坎坷悲壮,然胸襟气吞山河,仁侠之风光照古今,终为心中大义舍身。是一个心系苍生、悲天悯人、思想境界超越国界和民族的悲剧英雄。

可是,这许多赞誉的大英雄便是我的一生么?

天理、人情暂且不论,国法浩荡,若不能对所作所为衷心忏悔,难以了却我这“罪恶”的一生。

塞上牛羊空许约

塞上牛羊空许约


名为“误杀”,实为故意杀人罪既遂。

我误将阿朱当成仇人段正淳,毙于降龙十八掌下,属于典型的对象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有的看官或许会为我鸣不平,其实这并不难理解。首先,我当时能够清晰的认识到要杀人,并且对着这个目标实施了杀人行为(一招降龙十八掌,中者立毙),最终我也造成了杀人的结果(虽然杀错了人,但是还是杀了人),我对于要杀人的行为认识没有错误,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也就是说刑法处罚的是杀人行为,因为无论我杀的是谁,都侵犯了生命法益,我罪有应得,不能因为错把阿朱当成是段正淳就免除我的法律责任,因此当以《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论处。

道法君小Tips: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两类。其中法律认识错误包括假想的犯罪、假想的不犯罪以及对定罪量刑的误认,法律认识错误一般不影响定罪。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其中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包含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三种。

认识错误框架图

认识错误框架图


认识错误整体知识框架


道法君随想:

儿时品读金庸老先生的《天龙八部》,为其中塑造的英雄人物深深着迷,尤其是超脱寻常江湖侠义精神的侠之大者

萧峰,更是幼时偶像。今借偶像之名言法,望诸君在论法之余仅做笑谈。

言及于此,不妨继续狂想以下情形:

假想1:萧峰打小读书少,误以为段正淳是当年害死自己亲生父母的大仇人,认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能算犯法,于是掌毙段正淳。此时萧峰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因其主观认识免除刑事责任,依旧成立故意杀人罪。

假想2:萧峰欲杀段正淳,心中暗想:这厮阴险狡诈,害我自幼孤苦无依,一掌杀了太便宜他了,不如我买些毒药与他吃了,让他尝尝肠穿肚烂的滋味。遂购得假砒霜半斤(实际为白糖与白面加工而成),投入段正淳饭食,段正淳食后大赞味道鲜美,未有任何不适。萧峰此行为属于手段不能犯,因其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假想3:萧峰仍欲毒杀段正淳,采买了上好砒霜半斤,投于段食,阿朱得知后不忍看老父受此折磨,将食物调包,段正淳吃后面色红润,未见异像,萧峰心下大骇。萧峰的行为属于因意料之外的情形未能得逞,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尚属未遂。

假想4:萧峰擒住段正淳,以点穴手段使段正淳无法活动,从瀑布之上抛下,意图淹死段正淳。怎料力道拿捏不准,将段正淳摔到了瀑布边的石台上摔死了。此情形中,萧峰的行为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因此,满足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虽然主观上产生了认识错误,但仍具有犯罪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假想5:萧峰约段正淳晚上8点见面,阿朱知道萧峰杀心已起,遂提前备好段正淳的蜡像置于会面处。萧峰按约至,见段正淳的蜡像作斜眼鄙视状,心头大怒,一记亢龙有悔,将蜡像打成粉碎。在此情形中,萧峰的行为,侵害了蜡像主人的财产权益,但对段正淳的生命权益不构成损害,故仅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还有其他假想,暂不一一赘述,若有其他趣谈,请看官留言同乐。
 楼主 道法君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4 09:45:49 来自: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好吧,这个奇葩的排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修改,大家姑且将就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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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朋友 学法元老 发表于 2021-1-14 13:31:32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广西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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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ico 法考VIP5级 发表于 2021-1-15 12:44:26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楼主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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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梦月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5 21:50:3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甘肃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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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道法君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6 02:23:28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

你的鼓励是我创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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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道法君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6 02:23:49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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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anqibazhao 学法1级 发表于 2021-1-18 10:35:44 来自: 中国北京
写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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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hwwh 学法6级 发表于 2021-1-22 09:16:08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学法学的好,文章写的好,解析透彻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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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et4 学法5级 发表于 2021-1-24 00:52:15 学法网-手机版 来自: 中国贵州
服了,所以还是自己不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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